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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托养中心建设打造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宿迁样板”
2014-12-29 17:10:12 作者:admin 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机构托养,则是指在各级、各类寄宿制集中托养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中,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上述托养服务内容。2011年,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实事工程。20148月,《宿迁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出台,意味着残疾人托养服务走上规范化道路。截止201410月,宿迁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从2008年前的1500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7万平方米(见表1),残联阵地面积扩大了近50倍,成为苏北地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步子迈的最快、建设规模最大、取得成效最好的样板之一。

残疾人托养中心的建设发展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了提高生活质量和学习职业技能的机会,为残疾人家庭减轻负担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难以满足残疾人多样化需求、管理服务尚不规范、资金匮乏等。借鉴国内外的先进做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问题。

一、托养中心要起示范作用,依托社区开展托养服务

总结浙江、上海、北京等地的托养模式发现,这些地区都主要依托社区展开托养服务。宿迁残疾人托养中心建立的重要目的是不仅是为了残疾人走进来,更是为了残疾人能够走出去,更好的融入社会。依托当地的公共活动中心,如敬老院、社区等为残疾人提供活动场地和托养服务,使残疾人不出社区就近就可以享受到生活照料、就医康复、技能培训、文娱活动等服务。最终形成政府——托养机构——社区三位一体的托养服务体系。另外,残疾人托养中心要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为各县区托养机构提供可以复制的经验。各县区建立托养中心,可以合理利用当地的土地资源和闲置劳动力,还可以提供特色农业种植养殖等技术的培训,提升残疾人就地就业的多种技能。

二、形成政府主导、残联推进、民间运作、社会组织多主体参与的格局

政府主导,可以从根本上保障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长效性;残联推进,残联作为残疾人事业的管理者,应当主导残疾人托养中心的发展规模与方向,在各地建立残疾人托养中心时,充分发挥公办机构的优势,保障托养中心的按需建立;民间运作,可以充分激发民间活力,提高运营效率,提供较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相互监督;社会组织参与,以社会组织为纽带,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残疾人的照料托养服务中,托养机构与要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社区街道、媒体等部门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为残疾人及护理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卫生知识宣讲及救治等服务。发挥志愿者优势,吸纳更多热心公益人士,为残疾人创建温暖开放的社会氛围。

三、按需建立,规范管理,专业服务,高效运营

按需建立,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调查,结合残疾人托养需求开展相应服务项目。对于需求不明确的残疾人,要积极引导,帮助其自强自立;

规范管理,重点强调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标准化建设,不论是寄宿托养还是日间照料、居家安养形式,都要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服务的内容、标准、质量、报酬、监督管理等都明确规定,将《宿迁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进一步细化。另一方面是信息化建设,在各级残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后,将残疾人基本信息录入残疾人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对残疾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更新,如联系方式和住址等重要信息,便于对残疾人家庭经济情况和自身康复情况做跟踪调查,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效率。待条件成熟,可以借鉴重庆养老一键乐呼叫平台以及苏州虚拟社区的虚拟安养系统,残疾人可以依托社区通过呼叫系统获得上门服务。

专业服务,在推进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过程中,为提高服务的专业化,一是可以对现在护理人员进行入职培训以及继续培训;二是可以政府直接购买服务,直接招募已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人员;三是可以招聘接受过社会工作等专业教育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专业服务。为了吸引和鼓励更多热爱残疾人事业的人士,可以考虑将残疾人托养员列为公益性岗位。

高效运营,虽然残疾人托养中心多数是非盈利机构,但也要提高服务和运营效率。这里可以考虑鼓励公办民营方式,充分激发民营机制的活力。

四、多渠道筹集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发展资金,合理使用资金

为了残疾人托养中心的建立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方面可以保证托养中心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可以对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给与部分补贴,让他们可以享受机构托养服务,减轻他们的负担。筹资资金可以有以下途径:一是统一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残疾人事业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政府出台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残疾人托养事业。二是彩票公益资金要按照规定按时足额投入残疾人事业当中。三是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热心人士献爱心,捐款助残。可以学习欧美国家,成立托养专项事业基金会,接受善款、物品设备等。此外,还要注意合理使用资金。对于有入托需求的残疾人,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残疾等级,按照生活成本、医药康复费用、交通费等项目制定相关标准,分类实施,给与不同的补贴标准。对于有入托需求的残疾人,可以先用低保、各类补贴及各项保险直接抵消费用,剩下的余额由个人承担。对于居家安养或机构日托的残疾人,可以实行购买服务,直接享受相应护理补贴。
                                                    (宿迁市残联理事长  王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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