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设施是为残疾人提供全面、快捷、有效服务的重要平台。由于我市残疾人事业起步晚、底子薄,为残疾人服务的设施严重匮乏,已成为制约宿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短板。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中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市及所辖县(区)全部建成集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就业指导、文体活动于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要求,为不断提高残疾人康复、培训、托养、文体活动等服务条件和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残联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市残联系统开展“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年活动”。 推进年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用一年时间,确保实施三项工程:开工建设不低于 市残联要求各县区残联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努力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协调职能部门,主动寻求支持,加快解决立项规划、土地划拨、费用减免、资金配套等问题。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扩大内需新增投资建设的项目管理要求,切实做到市、县(区)100%开工建设,项目资金100%有来源,如期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而且要确保实现建成后的设施为公益性质、功能完善、运行有效的目标。 为保证工作效果,市残联建立了机关干部联系县区制度、按月通报制度和巡视督查制度。明确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具体联系县区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服务、指导帮办。每月总结一次全市设施建设情况,各县区残联主要负责人汇报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市残联将在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布。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对县、区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同时,把推进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占40%的分值,凡年终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单位,将在考核中予以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 (任庆华 王荣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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