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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个体系”建设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2010-04-21 09:30:00 作者:admin 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残联的大力支持下,在财政、民政、人力资源、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各级残联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

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社会救助为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生活保障和帮扶体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主要保障对象,100%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全市纳入低保的残疾人达2.93万人。把残疾人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并尽可能地在政策上予以扶持。残疾人参加各类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与健全人比例基本持平。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全市就业保障体系。明确残疾人作为就业困难群体,全面享受就业再就业和创业优惠政策。制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征管理办法,使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各级残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残疾人劳动力转移,积极拓展就业岗位,采取集中安置、按比例安置、异地安置等方法帮助残疾人就业。加大残疾人教育工作力度,有就学能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与健全儿童、少年持平,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全部实施了“三免一补”。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给予10003000元不等的补助。在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方面,做到全额补贴,免费施救。连续三年开展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免费康复工作。全市目前共建成孤独症、智力、肢体、听力语言、视力等各类康复机构11个,按照人均每年1万元的标准,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2008年以来,已对1350名残疾儿童实施了康复救助。共向7000多名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发放了轮椅车,连续8年为1.3万人免费实施了白内障复明手术,向1.4万名精神病人提供免费的服药服务。2006年以来,通过实施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项目,发放各类辅助器具620件,对120名聋儿开展康复训练,每年为1877名精神病人免费提供药物,帮助57人住院治疗。从2008年元月1日起,全市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纳入生活救助范围,对其本人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发放生活救助金。目前,全市有31124名持证重度残疾人,其中城市6382人,农村24724人,符合低保条件并已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11674人。2009年,在宿城区开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试点,取得良好效果。从今年起,全面开展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在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上,做到加大投入,强力推进。把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固本强基、事关长远、提高服务残疾人能力的工作来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了一批事关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2009年,主体6层、7000平方米的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三县两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残疾人托养机构11家。2010年确定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年”。市里将开工建设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200张床位以上的城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各县区开工建设总体规模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主要包括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公益性残疾人康复中心、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和床位数达100张以上的集中托养中心和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就业培训中心。以及残疾人文体活动、信访维权、协会活动、残联办公等场地。广泛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等工作,建成了一批固定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每年举办保健按摩、服装加工、电子装配等方面的培训。全市以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先进县区”为契机,广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工作。2008年以来,全市建成社区残疾人康复点103个,形成了完善的组织管理、专业技术、训练服务等工作网络,方便了残疾人就便、就近康复。此外,公共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项目日益增多。全市县以上中心城市的公共设施全面对残疾人开放,图书馆、文化馆和体育活动场所均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公园、重要景点均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全市盲人可以凭证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

                          (任庆华   王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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