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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开展残疾人和服务残疾人专业人才库建设
2010-05-10 09:33:00 作者:admin 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挖掘、培养各类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残疾人基础信息,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近日,市残联在全市开展建立宿迁市残疾人和服务残疾人专业人才库工作

收录进人才库的人才共分7类。一是社会生活参与人才。入选条件为获全国、省、市、县级党委政府奖励表彰或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当选全国、省、市、县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残联系统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市、县(区)残疾人专门协会领导职务,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和有发明创造并获得专利,取得社会成果者。二是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人才。主要指在文化、艺术方面有一定基础,参加过大型残疾人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受过文艺、体育方面的集训而且有培训前途、热爱文艺、体育的残疾人。三是经营管理人才。指以本人名义注册登记并且实际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经营或种植养殖的各类残疾人,在机关企事业等各类经济组织中从事中层以上管理工作的各类残疾人和本人为企业创办人之一的各类残疾人。四是盲人保健按摩人才。五是职业技能人才。主要包括参加过市以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本市各类残疾人,参加过县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或有影响的社会组织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展示的残疾人选手和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各类残疾人。六是在本市和外市就读的宿迁藉中等专科以上在校和已毕业的各类残疾人。七是残疾人康复工作人才。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白内障复明、听力、视力功能检测及仪器验配,脑瘫、偏瘫、截肢患者治疗技术、精神病康复治疗,且具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教育机构中,从事盲人定向行走、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且具备中级职称的教师;各类专业康复机构中,从事智力、脑瘫、听力、肢体、孤独症、假肢制作等,并具备相关资质的康复训练人员和技师;各类康复辅助器具经营者中,从事康复器具供应、咨询、使用指导、售后服务,并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

市残联要求各县区残联要高度重视人才库建立工作,安排精干力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并分类统计,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市残联各处室、直属单位按业务分工对口负责各类人才库资料的接收和审核。

建立残疾人和服务残疾人专业人才库,可以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各类残疾人特殊人才的基本情况,为我市举办各类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和参加省内外、职业技能、文体赛事和加快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撑,对于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和帮助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任庆华  王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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