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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和各县区签订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责任状
2010-05-19 09:40:00 作者:admin 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两个体系”建设责任状——
                                  向34万残疾人作出的庄严承诺
       
     
在 5月14日上召开的庆祝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暨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上,副市长秦正宝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宿迁市2010年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责任状》。不足2000字的责任状,却承载着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努力提升全市残疾人生存质量的庄严承诺。
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的载体工程
  我市现有34.3万残疾人,约占社会总人口的6.54%,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近两年,全市各地不断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各级财政安排残疾人事业的经费也在逐年递增。从2008年,从政策层面上启动向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2009年,实施向生活不能自理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政策试点。今年,根据《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对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对低保对象以外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救助金,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本人每月增发低保标准金额的20%低保金,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积极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参保的贫困家庭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给予补贴”等政策要求。重点推动对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救助金政策的落实。积极研究对处于低保边缘贫困残疾人的特别救助政策,加大重度残疾人和依老养残、一户多残等家庭的特别救助力度,切实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城乡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逐步实施,必将对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服务体系建设:惠及残疾人的幸福工程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年初,报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开展了以建设残疾人服务阵地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年”活动。重点任务是:一是市级启动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300张床位的城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工程。二是各县(区)开工建设总体规模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主要包括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公益性残疾人康复中心、面积不低于 2000平方米、床位数100张以上的托养中心和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就业培训中心,同时有能满足残疾人文体活动、信访维权、协会活动、残联办公等需要的场地。三是各县(区)采取购买服务、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形式,年内在乡(镇、街道)建成20个以日间照料为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机构。目前,沭阳县政府已划拨20亩土地,1.5万平方米的残疾人服务设施即将动工;泗阳县政府决定,在去年已建成2300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再建设5000平方米的残疾人托养中心;泗洪县政府已批准建设面积为20000平方米的集康复、培训、托养、文体和扶贫示范基地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任庆华   王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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