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即将发放
2010-08-10 17:02:52 作者:admin 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截止到
根据市政府规定,我市城乡生活不能自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的标准分别为100元/月和50元/月,其中省补贴80%,县区财政承担20%,目前全市资金已全部配套到位,残联系统正对全市4810名发放对象的情况作进一步核实,
吴长志 高妍
copyright@2014 宿迁残疾人联合会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10092085号
地址:宿迁市滨河路9号(市社会福利院西侧) 邮编:223800
电话:0527-84357830 84357118 邮箱:sqcltg@126.com
地址:宿迁市滨河路9号(市社会福利院西侧) 邮编:223800
电话:0527-84357830 84357118 邮箱:sqclt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