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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生活不能自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2010-10-09 10:51:30 作者:admin 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截止到九月底,我市各县(区)均举行了向生活不能自理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仪式。这标志着我市首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良好的政策保障了护理补贴发放的有序开展。向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是宿迁市政府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三月份,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宿迁市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要坚持“明确责任、周密组织、公平公开”的工作原则,明确县(区)政府是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所有补贴资金纳入补贴对象所在县(区)财政。各县(区)制定了补贴对象情况变化的变更、撤销办法,对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进一步细化审核程序,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过细的工作夯实了护理补贴发放的扎实基础。市残联作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牵头单位,把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加以考核。对配套经费落实、补贴账户设立、对象调查、审核上报、组织发放、建档管理等环节都明确了具体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从3月底开始,各县(区)残联开展了严格的筛查、审核和组织上报工作。4月10日,完成了首轮筛查,6月底完成第二轮筛查,全市确认补贴对象6249名,所有的资料已经按时上报省残联。8月中旬,市残联争取到省补贴资金485万元,占应发补贴资金的80%以上,并全部拨付到县(区)财政。
规范的操作保证了护理补贴发放的社会效果。为保证补贴对象及时领到补贴金,在资金发放环节上,全市采取“三个统一”的模式组织发放,即:统一发放银行、统一发放时间、统一发放形式。即:利用宿迁民丰农村合作银行在乡镇营业网点,每季度发放一次,采用“一卡通”形式,为每一位补贴对象办理银行卡,直接把补贴金打入补贴对象银行卡。既保证工作统一有序,又方便广大残疾人。
                         (任庆华   王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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