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残疾人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市残联按照省、市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示要求,及时摸清底数、强化防控措施、科学普及防疫知识,全面做好残疾人托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1月29日,省残联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和群防群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寄宿制残疾人托养机构封闭管理工作。疫情适逢春节,部分托养对象返家过节,人员变化较大。为及时摸清全市寄宿制残疾人托养机构人员底数,市、县(区)残联相关工作人员协同配合,连夜开展服务对象核实工作。1月30日,经核实全市8个寄宿制残疾人托养机构中6个机构尚有服务对象377人,其中沭阳县122人,泗洪县75人,市区180人。
二是强化防控措施。实施封闭管理。全市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实施封闭管理,设立隔离观察区,严控人员进出,对进出人员及内部人员定时测量体温,对出现发热、流涕、干咳等症状的及时送诊,并及时向残联及防疫部门请示报告。强化卫生管理。各托养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配备、发放温度计、消毒液、口罩等必要的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并对室内外环境、物品进行规范的消毒作业。保障食品安全。各机构进一步加强食品、物品的正规采购,严禁加工食用野生动物,严格执行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三是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加强对残疾人科学防疫知识的宣传普及,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宣传健康防护知识,引导养成日常勤洗手、勤消毒,外出必须戴口罩的习惯,自觉配合接受相关检测。对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主动与监护人联系,明确要求、加强管护。
目前所有封闭管理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均采取每日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以酒精、84、紫外线等方式消毒,分餐制,拒绝非必要探视等防疫措施。下一步市残联将持续做好残疾人托养机构疫情防控的跟踪指导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所有在托残疾人及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上一篇:市残联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下一篇:疫情防控阻击战 康复机构在行动
地址:宿迁市滨河路9号(市社会福利院西侧) 邮编:223800
电话:0527-84357830 84357118 邮箱:sqclt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