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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开始申报
2020-08-22 12:51:5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市残联发布通告,2020年8月21日起,市直(宿城区)2019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过期视为自愿放弃。

  补贴、奖励对象:2020年参加市残联年审,确认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达比例或超比例,并免收保障金的市直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和宿城区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企业除外。

  达比例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即:1620元×2=3240元。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补贴不受年限限制,其他用人单位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

  超比例奖励标准: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倍给予超比例奖励(超比例安排的残疾人数,不重复享受按比例补贴),即:1620元×8=12960元。超比例奖励不受年限限制。

  用人单位需填报《宿迁市市区用人单位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申请审批表》和《用人单位在岗残疾人职工花名册》,提交相关法人证照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市残联还将对部分用人单位进行实地回访,了解残疾员工工作和生活情况,并了解用人单位用人需求,跟踪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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