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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将资助我市60名阳光学子
2021-10-11 15:29: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继续在我市实施“阳光学子”项目,计划资助60名残疾人家庭学子,每人3000元。

  资助对象为学生父亲或母亲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生本人是健全人,为全日制高中(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和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阳光学子需满足在学校品学兼优,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实践活动;在家庭尊老爱幼,热爱劳动,能承担部分家务劳动;在本地残疾人家庭学生中表现比较突出等评选条件。评选由申请人据实填写申报表,各乡镇(街道)残联摸底、了解并进行考察,向县(区)残联提出申请,各地统筹考虑学生家庭条件和已享受的助学政策情况,筛选受助对象逐级报送至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申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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