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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7-10 09:38:4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2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0日,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3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市残联于2月25日上午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全面传达了市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等六项文件精神,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逐条明确整改责任。成立了市残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3月1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对存在问题主动认领,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任务摆进去,深刻剖析、认真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市残联党组先后4次研究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从快、从实、从细、从严推动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紧扣关键环节、明确整改步骤、细化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工作督办机制,通过下达督办提醒单、党组约谈等形式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全面改。建立月报制度,党组每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促责任人落实好整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改实效。

  (二)党组书记牵头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细。市残联党组书记带头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从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带领班子充分研究市委书记专题会点题事项,主持起草制定了市残联巡察整改方案、全市惠残资金发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相关工作情况,积极推动市政府召开全市惠残资金发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将问题交办各地、各相关单位。同时,聚焦主责主业,对存在的问题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开展例行廉政谈话1次,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2次,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3次,每周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改实效。

  (三)问题整改过半,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2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4大类26个,市残联党组针对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42条。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措施28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6项,实施专项治理2项,挽回经济损失34.791万元。建立部门横向联动机制,与民政、财政、卫健、教育、帮扶救助中心等部门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网络,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实效。建立市县纵向联动机制。通过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监测、残疾人证年审、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规范等制度,建立市、县(区)残联纵向联动机制,系统规范残疾人工作开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四化’同步集成改革项目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1)针对“外挂车间”项目问题。一是加强履约条款的落实。外挂车间通过与“宿迁柔荟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西麦食品责任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合作,大力推荐、吸纳残疾人就业,截至目前在外挂车间参与生产劳动31人,其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2人,目前已超过项目年度预期就业人数。二是扩大培育“外挂车间”劳动项目,与宿城区启智学校签订合作协议,为毕业的智力障碍学生和家长提供劳动技能锻炼,采取家长带孩子模式,辅导智力障碍学生逐步熟悉掌握劳动技能,目前已帮助6名学生和1名家长在“外挂车间”开展劳动。三是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思想教育,今年以来已经举办技能培训4期,开展劳动竞赛1期,邀请专家老师为残疾人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多措并举促进残疾人就业。四是开展“外挂车间”试点工作总结。与“宿迁市联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合作,引入社工组织为“外挂车间”职工提供一对一辅导,5月10日专题开展了“外挂车间”工作成果研讨,形成可供借鉴的工作经验,明确了下一步再上新台阶的奋斗目标。截至目前,“外挂车间”项目已经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将于2023年7月初按时进行验收。

  (2)针对学前融合教育受益人数少、普惠性不强问题。一是完成学前融合试点经验总结工作。会同承接省残联试点任务康复机构,全面总结2020-2022年学前融合教育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经验材料,供全市各相关康复机构学习借鉴。二是开展学前融合工作研讨。于6月下旬召开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融合教育专题研讨会议,分享推广融合教育试点工作经验,邀请教育部门相关专业人士,开展学前融合教育推广可行性论证。三是调研学前融合教育实施路径。走访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调研学前融合教育开展现状和服务需求,形成题为《关于学前融合教育实施路径》调研报告,围绕学前融合教育政策、资金支持和融合服务落地实施等,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动拓展学前融合教育惠及面。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和省残联,争取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目前正在与财政部门会商讨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3)针对社区化托养服务项目。一是开展精神(自闭症)、智力潜在服务对象筛查、调查。联合国内(深圳)权威机构,开展了本地区潜在服务对象需求调查研究,通过量化、质化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了解其生活现状和对公共服务及社会支持的需求,以期为相关政策的修订、资源分配、以及公共服务的设计和供给提供有效的参考。制定、发布调查问卷(线上和线下、入户结构式),于6月中旬形成调查报告。二是在新闻、自媒体、社区等线上线下场所开展常态化社会影响力宣传。三是常规开展服务对象个性化服务和融合训练。四是向省残联上报《关于申请加大对宿迁大龄孤独症人员社会融合试点项目支持力度的请示》,积极争取省残联政策和资金支持。

  2.关于“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举措不力。”问题的整改。

  (1)多举措拓宽困难残疾人增收路径、保障残疾人稳定增收。一是把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推动脱贫成果得到巩固。二是集中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援助月期间(1-3月),走访残疾人家庭354户,组织残疾人就业推荐41次,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1511人,帮助383名残疾人实现就业。三是实施“富民增收”行动。发布《关于征求2023年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的公告》,收集全市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近200条,并制定相应就业培训工作计划。累计为150名残疾人开展电商直播、新媒体短视频制作等新业态培训3场,为387名残疾人提供保健按摩、葡萄种植、面点制作、手工类等实用技术培训7场,有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技能提升,帮助残疾人稳岗增收。四是建立残疾人就业培训督查机制。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全市残疾人就业培训相关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从3月开始逐月报送就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进展,4月对各地民生实事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推动市县、区联动步调一致开展工作。截止6月10日全市残疾人就业净增2015人,已完成全年任务。

  (2)建立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促。一是比对获取低收入残疾人信息。对接市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信息比对,掌握至2022年底最新41509名低收入残疾人数据。二是动态比对脱贫不稳定残疾人信息。建立残疾人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印发《关于做好脱贫不稳定和易返贫致贫残疾人跟踪监测和落实帮扶工作的通知》,各级残联以摸排数据为基础,因地制宜进行专项帮扶,将返贫致贫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协调市帮扶救助中心,加强信息共享,每季度开展信息比对工作。一季度比对发现1052户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残疾人户信息。三是建立脱贫跟踪帮扶机制。针对一季度对比情况,积极与民政等部门建立沟通机制,落实残疾人各项惠残政策待遇;依托残疾人之家,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等。1052脱贫不稳定易致贫返贫残疾人中,纳入四类人群救助194人,其中享受低保165人、特困供养7人、支出困难8人、低保边缘14人;享受两项补贴979人次,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90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89人;116人已就业;33人享受托养服务,其中寄宿托养14人、居家托养13人、日间照料6人。

  3.关于“全市残疾人领域社会舆情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安全责任义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与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外挂车间”等残疾人服务机构签订安全责任状,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季度对康复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全市24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共排查安全隐患12个,已整改到位11个,正在整改1个。4月27日,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外挂车间”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三是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指导残疾人服务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组织24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开展消防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制定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会同市消防支队对市区寄宿制寄宿制托养机构和部分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开展检查,并对消防设施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交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教育。4月27日,组织“外挂车间”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排查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通过“理事长跑流程”,3月6日邀请省专家现场把脉指导,共同走进重点企业。召集残疾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4月赴格力电器、聚灿光电等公司开展残疾职工安全生产培训。

  4.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问题的整改。

  针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问题,分类施策,统筹加以整改。一是交办相关地区整改提高。2月10日市政府召开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交办会议,市政府残工委下发整改通知,责成泗阳县、宿豫区、宿城区就相关专项资金结转问题迅速整改。上述地区认真剖析沉淀原因,制定整改举措,现已完成结转消化工作。二是组织全市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就“当面都说业务经费不够,背后都有大量资金滞留账面”问题举一反三,于2023年2月-3月,全面开展2022年度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1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消化情况进行“回头看”。2月28日,市残联向各地通报绩效评价结果,对存在问题及时交办督办,督促各地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促进2022年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上级补助资金平均执行进度达到90%以上。并于3月13日-17日,迎接了省级实地检查考评。三是建章立制实施长效督导。3月30日,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常态化监测机制的通知》,在全市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动态监测机制,常态化做好监督问效工作,月统计、季通报,督促各地、各单位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序时进度,已完成一季度和4月资金使用情况统计监测工作,并对一季度支出情况进行了通报,提醒、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

  5.关于“残疾人就业帮扶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需求调查,摸清服务底数。2022年12月底,市残联发布《关于征求2023年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的公告》,收集全市残疾人培训需求。结合就业援助月活动,全市各级残联组织“就业访民情”就业摸排,按照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的标准,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354户,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共418人,帮助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人数61人。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培训工作年度任务,为1071名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意愿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未就业残疾人开展职业能力测评。3月底完成了119名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信息调查录入工作。二是开展就业援助月“稳岗行”活动。走进重点企业,开发用工需求,协助做好在职残疾职工稳岗服务;走进社区,指导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做好人企用工对接;走进辅助性就业机构,帮助机构协调劳动项目,指导开展辅助就业管理,促进项目稳定,人员稳定,收入稳定;走进人力资源机构,深入探讨提供人职匹配的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发布《关于开展宿迁市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报》,通过网站、qq群、微信群进行年审政策宣传及讲解,目前已完成268家企业年审并推送税务机关。三是加强对购买服务的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和指导,促进各机构提高服务能力。目前宿迁市百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机构已推荐103名残疾人就业,市残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和督导力度,合同期满将严格对照合同标准进行就业人员核查,对没有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将取消继续合作。四是以重点项目的落实保证工作力度和效果。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已经纳入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正有序推进。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由去年的一个月延长为今年的1-3月。期间,残联紧跟“直播带岗”新风潮,充分利用“宿迁就业网”直播平台,开展“云端”招聘会,吸引超过2500余名残疾人实时互动。通过邀请国企、上市名企等重点企业,组织“‘乐业宿迁 春风行动’残疾人专场、大学生就业专场、“线上”专场等系列招聘会41场,通过多频次、多形式招聘方式,活动期间,助力383名残疾人走上工作岗位,同比增长84.13%,其中按比例就业114名,占一季度就业人数的29.77%,推动残疾人就业实现新突破新发展。积极向上争取,省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已初步决定将省残联组织的残疾大学生就业活动放在宿迁开展,争取到省残联残疾人就业宣传年专项宣传经费用于宿迁残疾人就业宣传,待省残联党组会研究确定即可实施。截止2023年6月,全市已完成净增就业2015人,新增就业3353人,完成培训387人,后续将持续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

  6.关于“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水平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筛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情况进行排查,共排查8399名残疾儿童,其中3272名残疾儿童有康复需求,已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二是以“爱耳日”为契机,利用微信、报纸、电视等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康复政策,宣传信息被荔枝新闻和江苏交汇点新闻采用,进一步扩大惠残政策知晓率。三是与卫健部门对接,将康复救助政策纳入卫健部门孤独症筛查和听力筛查培训内容,确保符合条件且有需求残疾儿童第一时间了解康复政策,同时为疑似残疾儿童家庭提供咨询服务。四是将康复机构师生比纳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考核细则,并将考核与康复经费挂钩,鼓励康复机构不断提高专业人员占比及水平,截止6月底,全市24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共有专业人员600名,新增48名,师生比为1:5.45。五是“以赛促学”,开展听力语言、智力、孤独症等教育类康复技能比赛,选拔专业能力强的康复教师,计划7月进行集训,邀请省内行业专家针对教学评估与观察分析能力、教(玩)具制作能力和教学技能等进行专项培训,并通过传帮带的作用,把集训人员作为机构讲师,进行机构内培训。

  7.关于“对康复机构监管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完善客观公正、科学完备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考核评价体系,印发《宿迁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细则》,采取日常管理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定点康复机构建设标准、设施设备、考勤管理、经费管理、训练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家长培训等进行考核,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二是成立宿迁市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专家指导组,技术指导组分别由卫健、教育和各县区残联推荐,每年组织不低于2次康复业务指导,帮助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不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三是对机构内3272名残疾儿童开展机构内残疾儿童教育情况摸底排查,并及时将排查情况反馈市教育局,由教育局根据儿童身体情况分别转入普校、特校或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8.关于“‘残疾人之家’监督检查缺乏有力的应对举措。”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调研走访。已走访泗洪、泗阳、宿城区和三个功能区18个“残疾人之家”,登记台账、查阅现场和发放整改清单,后续将继续走访调研、抽验。二是加强智慧平台监管作用,常规开展系统数据、视频监控周检,托养服务情况月检,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并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分类、分级,多渠道开展托养服务,加强服务对象分流安置。截止到4月底,全市享受日间照料托养服务3058人、居家托养服务3045人。市残联已专题向省残联报告,建议省残联出台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之家”运行模式的政策文件;同时,各县区正在对“残疾人之家”相关问题进行对策研究,在保证残疾人应托尽托的前提下,拟采取撤换并改等方式,科学优化点位布局和满足残疾人需求。

  9.关于“‘残疾人之家’补助经费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审计工作。3个功能区“残疾人之家”、市区寄宿制托养机构审计工作于5月底完成。二是会同经开区研究结余资金使用方向,经开区财政局已批复结转资金用于2023年辖区内居家托养服务约180人和两个“残疾人之家”运营经费。5月5日经实地检查,经开区黄河、古楚“残疾人之家”已运营,相关台账资料正在完善。三是各县区残联均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已于5月底完成。

  10.关于“‘残疾人之家’运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工作效能,全面扎实推进托养服务工作。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拟会同相关县区、事务所探索研究制度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征求各地意见,供各地参照。三是开展走访调研。已开展泗洪县、泗阳县、宿城区和三功能“残疾人之家”走访,登记台账、查阅现场和发放整改清单,将继续走访调研 抽验。四是开展专项审计。5月底,各县区审计工作完成,市级抽查备案。

  11.关于“托养惠残政策落实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关于开展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调查的通知》,对全市16-59周岁无业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需求调查。调查显示25696名调查对象中,5271人已享受托养服务,10794人有托养需求,9631人无托养需求,后续市残联将有序加强服务供给,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二是出台《关于开展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宣传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面向社会和残疾人开展宣传惠残政策。重点围绕寄宿制、日间照料、居家托养三类托养形式的入托条件、服务内容、申请流程等政策内容,发放宣传册4000余份,入户宣传2000余次,开展新闻媒体宣传10余次,开通服务热线88312385和居家服务APP,悬挂横幅200余条,对全市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广泛宣传,起到了预期的效果。三是常态化开展监管,发现预警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同时,开展电话回访调查和满意度测评。其中,反馈居家托养服务,并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已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电话调查102人,其中88人表示满意,14人电话未接通,将持续跟进。四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全面复核三类在托人员情况,开展登记、核查和清退等相关工作。目前,已复核约6500人,退出93人,其中泗洪县居家托养3人于5月31日前退出。

  12. 关于“全市精神类残疾人服务管理未能实现‘应管尽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爱耳日”为契机,利用微信、报纸、电视等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等康复救助政策,宣传信息被荔枝新闻和江苏交汇点新闻采用,进一步扩大惠残政策知晓率。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卫健部门对接,做好全市持证精神残疾人和重性精神病患者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工作,经比对,全市持证残疾人中有4903名精神残疾人为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其中低保、低保边缘、特困、支出困难残疾人共954人,目前已有2186名精神残疾人纳入救助范围。下一步市残联将继续做好残疾人基本用药制度衔接,实现不重不漏,应助尽助。

  13. 关于“全市残疾人底数摸排不清。”问题的整改。

  针对全市残疾人底数不清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疑似残疾人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面开展疑似残疾人摸底排查工作,掌握全市疑似残疾人底数情况,鼓励符合条件的疑似残疾人主动申办残疾人证,并加大各类惠残政策宣传力度。针对从未系统性组织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排查梳理问题。建立动态排查机制,要求各地结合每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及时做好主动排查、评残办证、落实惠残政策等工作,动态掌握疑似残疾人信息和服务需求。

  14.关于“惠残政策落实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排查各地残疾人政策享受情况。会同民政、财政研究省市相关文件,4月28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残疾人托养服务经费发放的通知》,规定我市享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符合两项补贴发放条件的,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2)一是了解全省残疾人继续教育实施情况。了解梳理省内已出台和落实残疾人继续教育奖励扶持政策的6个地市工作开展情况,参考借鉴具体做法。二是开展全市残疾人继续教育调研。组织各地对近年来全市残疾人接受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保障需求。协调教育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工作。三是推动出台残疾人继续教育扶持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和省残联,争取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目前正在与财政部门会商讨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下一步将根据全市残疾人继续教育摸底调研和资金使用管理协商情况,参照省内兄弟地市做法,测算资金规模,做好预算安排。

  15.关于“对持证公职人员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证管理机制。2022年12月以来,市残联先后下发了《市残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残联关于出台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市残联关于出台加强全市残疾人证年审制度的通知》,对残疾人证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立了《宿迁市残疾人证档案管理制度》、《宿迁市残疾人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宿迁市残疾人证注销工作制度》、《宿迁市残疾人证信息保密制度》及《宿迁市残疾人证年审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更新了残疾证办理风险防控措施。残疾人证管理工作制度更加健全,有力保证了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公平公正。

  16. 关于“残疾人证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宿城区开展全区残联系统违规办理残疾人证治理工作,区残联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全区残联系统开展违规办理残疾人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全区残联工作人员完成违规持证自查自纠工作。相关整治工作已完成,并通过区巡察办核实和公示。二是开展全市残联工作人员持证清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残疾人工作者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残联工作人员持证清查工作,共清查市、县(区)、乡镇(街道)残联,村残协工作人员2165人,确认持证人数194人,其中3人因身体康复已自愿注销(均未领取过补贴)。同时全员签署不违规办理“人情证”“关系证”承诺书,后续如发现违规将严肃处理。三是开展残疾证清理工作。对因康复、死亡、到期等原因应注销的残疾证予以注销,1-4月全市已注销残疾证2953份。对到期未办理换证的,已在中国残疾人信息化服务平台内转入“到期”状态(无法享受惠残政策),同时要求各县区进行分区域统计,乡镇(街道)通过电话通知、微信群等方式动员残疾人按时换证,1-5月共换证3148人。四是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凡是接收到民政部门死亡信息的,及时注销去世残疾人证,市直四功能区及三县两区1-4月份死亡人数共1853人,相关表格、数据已留存备查。四是开展办证制度“大体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残疾人证管理工作“大体检”专项活动的通知》,3月9日召开全市残疾人证管理“大体检”工作专题会,全面排查各地办证问题14条,并下发交办单,限期整改。并赴宿城区、泗洪县残疾人工作者及评残专家培训班宣讲办证政策。五是完善集体评残制度。目前市直及各县(区)均出台了《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和《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下发开展集中评残工作通知,成立了评残专家委员会等,集中有组织评残工作机制全面建成,集体评残制度得以较好落实,彻底杜绝了目测评残和1人评残,保证评残公正性。

  17. 关于“康复工作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完善客观公正、科学完备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考核评价体系,印发《宿迁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细则》,要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有效率不低于90%,同时制定全年家长培训计划,每年向家长提供不少于4次的培训,家长参与率达100%。二是成立宿迁市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专家指导组,技术指导组分别由卫健、教育和各县区残联推荐,每年组织不低于2次康复业务指导,帮助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不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三是做好康复机构内儿童家长康复政策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康复内容、家长培训等政策宣传,逐步提高家长培训的参与度。

  18.关于“工作作风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1)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印发《关于建立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机制的通知》,将重点工作列入督办清单,对工作质量不高、进度滞后、材料错漏等问题及时下达督办提醒单,提醒相关责任人履职担当,全面提升扎实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目前已列入督办清单重点工作3项。

  (2)针对泗洪县残联绩效评价材料质量不高问题,市残联举一反三,一是在省级绩效评价前开展预评估工作,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现场预审,不合格材料现场打回,限期完善后再审。二是印发《关于全市残联系统2023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通知》,将提升材料质量纳入绩效评价,提高各地重视程度。

  (3)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合同审核办法》(试行),所有合同严格执行审核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相关合同协议方落款盖章不一致问题已纠改。

  19.关于“党组核心作用未得以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一是成立残疾人发展政策研究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成立残疾人发展政策研究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残疾人发展政策研究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破解残疾人事业发展难题,推进重点工作的统筹决策、系统创新,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二是强化调查研究。印发《关于在全市残联系统中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残疾人发展政策研究领导小组重点围绕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等方面选定7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推动成果转化,目前已开展相关调研3次。三是强化党组对重大问题的研究交办。将党组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纳入重点事项督办,由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提醒、汇总办理情况,确保党组研究事项执行到位。

  (2)彻底解决托养中心大楼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按照市政府2022年4月14日《关于市残联托养中心工程相关手续办理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相应机构对托养中心大楼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进行鉴定评估,认定托养中心大楼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合格,取得了鉴定评估合格报告。二是依据市政府会议纪要将上述鉴定、评估报告和托养中心大楼有关工程手续提交市资规局申请办理规划验收。市资规局审查验收通过,于2022年11月30日出具了《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规定,托养中心大楼产权将统一办理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目前正由该局协调与其他部门类似项目一起集中办理产权登记,市残联将积极予以配合。三是协调配合财政部门支付大楼建设尾款,相关尾款已全部结清。

  2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机制落地无力。”问题的整改。

  (1)一是狠抓管党从严。制定市残联党组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着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2023年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均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二是强化统筹指导,出台《市残联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指导党建工作开展。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目前共举行活动13次。

  (2)一是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对市残联关键领域重点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印发《市残联2023年度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坚决杜绝照搬照套,形成风险防控措施9条,将风险点放在明处,有效开展防控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目前已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廉政谈话。三是严格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主要领导与相关分管领导及中层干部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达到红脸出汗、抓早抓小的监督预防作用。

  (3)开展作风提升年行动。印发《关于在全市残联系统开展“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全市残联干部职工在作风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力求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1.关于“基本制度未得以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

  (1)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租赁合同条款,对房屋承租方下达催缴通知,要求在5月20日前缴纳2022年度2.76万元水电费及2023年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目前2022年度水电费、2023年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已收缴到位。

  (2)严格执行招标制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招投标制度、政策学习,强化政策理解,杜绝政策理解偏差。截至目前市残联及直属单位共开展招标1次即宿迁市残疾人智慧托养大数据平台对接省平台开发项目,工作开展均严格按照相关招投标制度执行。

  (3)目前多拨付市惠耳听力语言训练中心康复经费已于2022年底追回。后期将提高资金测算准确率,实际康复经费小于预拨资金的,确保1月内及时追回。

  (4)一是开展考核档案材料整改。对考核工作开展“回头看”梳理问题并完成整改。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托养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考核文件,加强业务工作的学习,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态度,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批评教育。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地已开展托养服务资金专项审计和托养服务对象“回头看”工作,5月20日完成。四是成立宿迁市“残疾人之家”规范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家库成员业务培训和实训工作,提高业务能力。

  22.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补全相关记账凭证附件材料,促进记账凭证完整规范。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学习教育。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省残联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财经业务培训,集中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学习讨论,加强会计基础知识学习,梳理审核把关要点。4月25日,邀请财务管理专家,面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常见账务报销要求,从源头提高原始凭证准确性。三是建章立制强化执行。4月27日,出台《市残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及规范财务管理审核工作的通知》,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审核把关。四是定期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自查自纠。对2022年11月-2023年4月半年间财务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即知即改,促进整改提高。五是加强财务力量配备。已向组织部门申报招录1名专业财务人员计划,充实配备专业力量,目前选调工作正在进行中。

  23.关于“五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存在反弹现象。”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机关党建基础薄弱问题。一是印发《市残联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市残联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实施市残联机关党建强基固本工程。印发《市残联机关党建强基固本工程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集合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四个方面一体推进市残联机关党建工作。

  (2)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开展专项资金专项治理。举一反三、强化监管,4月25日下发《全市惠残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残联系统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促进扶残惠残政策全面落实。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监测和审计。3月30日,下发《关于建立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常态化监测机制的通知》。围绕功能区残疾人托养资金使用、无障碍改造工程实施等重点项目,开展专项资金内部审计工作,提升监督问效工作力度。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4月27日,出台《市残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及规范财务管理审核工作的通知》,强化学习教育,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优化财务审核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和制度执行,加强审核把关规范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4.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3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印发《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计划》,名确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交流研讨不少于6次,现场研学不少于1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至少1次,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同时将学习列入市残联重点事项督办清单,由专人监督学习开展。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工作,确保学习记录准确完整。

  25.关于“专款未能专用。”问题的整改。

  即知即改。一是协调财政部门变更2023年预算。2023年度预算已经财政部门批复,将就管中心6名外聘人员工资预算从残疾人就业年审项目经费预算列支改为公用经费列支,该中心8名外聘人员经费全部从公用经费列支,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举一反三长期坚持。及时对接财政部门,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工作中,规范外聘人员经费渠道,杜绝出现项目经费列支人员工资现象,坚持一次整改,长期有效。

  26.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规范干部任免工作。5月8日,市残联组织全体人员开展组织人事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江苏省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领导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全链式监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到公开透明。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确保记录准确、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书记点题事项暨巡察专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深化做好惠残政策落实,强化惠残资金绩效。持续规范残疾人证办理工作,杜绝优亲厚友现象。持续强化制度建设,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杜绝人为因素影响工作开展。

  (二)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执行巡察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四化”同步集成改革项目提质增效。防范化解全市残疾人领域社会舆情安全隐患。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帮扶力度。不断强化残疾人服务机构监管,提升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质量。摸清全市残疾人底数。深入开展全市惠残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堵牢政策落实漏洞。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严格执行基本制度,规范资产管理,强化内部审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4357787;邮政信箱: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9号;电子邮箱:sqcltg@126.com。

  中共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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