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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24年度社会志愿助残公益活动项目征集公告
2024-04-09 11:36: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宿迁市2024年度社会志愿助残公益活动项目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残联发〔2014〕66号),进一步加大对助残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规范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志愿助残服务,提升助残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残联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社会志愿助残公益活动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困难残疾人帮扶项目。通过各级残联了解基层困难残疾人家庭的信息,对部分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面临的惠残政策当前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广泛募集资金及社会力量,为其提供不定期慰问访视、应急帮扶、健康体检、家政服务等,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实际帮扶,且帮扶举措持续有效,确保切实能够缓解残疾人家庭的燃眉之急。

  (二)特殊儿童家庭关爱支持项目。面向残疾儿童及其家庭,为残疾儿童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情感疏导、康复培训、亲子互动等服务,为残疾儿童及残疾家庭子女等困境儿童,施以成长引导、学习辅导、社会融入、安全教育等,帮助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三)残疾人文化体育进社区、进学校、进机构项目。结合中国传统节日、残疾人节日等契机,深入基层及各地“残疾人之家”,以残疾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公益展览、体育活动等形式,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满足残疾人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

  (四)无障碍环境督查体验项目。通过组建无障碍督导员队伍、组织残疾人亲身体验无障碍设施等方式,主动发现、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无障碍环境方面的存在问题,组织视力障碍、听力障碍人士开展公共场所信息无障碍体验活动等,提高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管理水平。

  (五)个性化助残服务项目。通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和资源链接作用,组建扶残助残志愿服务队,针对肢体、听力言语、视力、心智障碍残疾人群体的特征,有针对性地分门别类开展助盲、助行、助聋、关爱心智障碍群体等活动,常态化组织残健融合活动,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发展成果。

  二、申报主体

  具有承接助残服务能力的,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因注册登记时间不足未能参加年度检查的,须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依据申报项目进行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

  (四)经调研有一定的服务对象,并具有满足开展活动所需的专业团队、设施设备和相关资质。

  (五)有助残经验或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上年度或近期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2.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3.在往年各类志愿服务项目中结项不合格或中途退出的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

  4.其他不适宜申报项目的。

  四、实施范围、对象及项目资助额度

  实施范围为宿迁市,服务对象为各类别残疾人、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具体资助标准由专家评审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计划及经费测算评审确定。

  五、实施流程

  (一)项目征集阶段(2024年4月19日前)

  1.发布公告。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社会志愿助残公益活动项目。

  2.项目申报。各相关社会组织根据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

  3.项目初审。市残联对申报项目内容和申报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

  (二)评审优化阶段(2024年4月30日前)

  1.组织评审。组建由文明办、民政、团委、妇联、残联、会计事务所专家等成员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选项目。

  2.项目优化。根据项目要求和评审小组意见,对获选项目进行优化,使项目设计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精确。

  (三)公示签约阶段(2024年5月11日前)

  1.社会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和优化后的项目情况,向社会公示获选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组织签订合同。由市残联与获选项目申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等要求。

  (四)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4年11月)

  1.项目实施。获选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按时报送月度计划,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督导评估。由市残联组建督导团队,督促所有项目团队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开展时的照片、视频资料及相关台帐资料,根据项目进程,分别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

  (五)项目总结阶段(2024年12月)

  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专家组开展优秀助残服务项目评选,对创新强、服务好、覆盖广、群众满意、社会赞誉的优秀项目予以宣传通报,扩大社会志愿助残公益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六、申报资料及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以下申报材料请加盖机构公章将扫描版于2024年4月19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968531421@qq.com。

  1.《宿迁市2024年度社会志愿助残公益活动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社会组织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正反面,加盖本单位公章),纸质1份。

  3.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明。

  4.社会组织等级证书、专业运行团队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承接其他志愿服务项目中标及结项等相关证明资料。

  七、有关要求

  (一)实施期内已参与其他志愿服务的项目或已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不参与此次社会志愿助残公益活动。

  (二)项目资助经费使用要求设立专项账目,专款专用。

  (三)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社会志愿助残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一经发现立即中止项目合作。

  联系人:杨李妹,电话:84357927。

 

 附:1.宿迁市2024年度社会志愿助残公益活动项目申报书;2.承诺书


 

宿迁市2024年度社会志愿助残公益活动项目申报书及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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