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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残联积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残疾人补助资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022-08-23 17:21: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省政府推进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近期,沭阳县残联积极组织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持有残疾人证、违规领取残疾人补助资金、在办理残疾人证和申领补助资金中侵害残疾人权益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治理范围是全县各级立法、司法、党政机关、群团、事业单位人员违规持有残疾人证和违规领取残疾人补助资金的情况。

  治理内容包括:公职人员“假、错、空”残疾人证。重点清查整治不能在全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查验到证号的持证人员;能在全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查验到证号、但不具备残疾体征的持证人员;已死亡但尚未从全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销籍的持证人员。公职人员落实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情况。清查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残疾人补助资金和享受惠残政策待遇情况。检查补助资金和享受惠残政策申报人员的残疾等级和类别是否合规、是否规范。检查申报人员是否死亡、是否调离、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和享受惠残政策待遇问题。检查申报残疾人补助资金环节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故意刁难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等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检查申报资金是否逐级审查核实,审批程序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确保每笔补助资金都能真正落实到残疾群众身上。

  据核查统计,全县有144名公职人员持有残疾人证,县残联将根据这些所在人员的单位进行归类,通过向相关单位发送《关于对公职人员违规持残疾人证及补助资金专项治理清查的函》和《公职人员残疾人证清查通知书》,通知有关请查对象按时到达审验现场,对初审通过的现场填写《江苏省持残疾人证公职人员清查申请表》,报县级残联复审。在核查残疾人证信息的同时,同步核查残疾人补助资金领取发放情况。对初审、复审存在问题的,由县残联做好登记备案、情况核实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研究提出处理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开展后续有关工作。

  此次清查时间截止到9月10日,清查结束后,按照相关法规迅速开展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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