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康复服务
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简介
2019-03-05 16:49:4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苏残发〔2018〕57号)的文件要求:
辅具适配补贴对象标准
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对象:
(一)低保家庭残疾人;
(二)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三)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
(四)16周岁以上在校残疾学生;   
(五)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辅具适配服务流程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采取现场与远程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一)申请。残疾人或监护人填写《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表》(附件3),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提出申请。
(二)初审。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对辖区内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复审。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四)评估。县(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机构根据残疾人申请进行评估,提出辅助器具适配方案建议。
(五)审批。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材料和服务机构提出的适配方案建议进行审批。
(六)适配补贴。残疾人按照适配方案到定点机构选择辅助器具。所选辅助器具价格等于和低于补贴标准的给予全额补贴;高于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补贴,超出部分由残疾人本人承担。
(七)回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负责对适配的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和适配后服务。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返回顶部
copyright@2014 宿迁残疾人联合会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10092085号
地址:宿迁市滨河路9号(市社会福利院西侧)  邮编:223800
电话:0527-84357830  84357118  邮箱:sqclt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