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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增幅居苏北首位
2019-05-10 16:27:4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就业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财富之源。对残疾人而言,就业是最基本、最长效、最坚实的保障,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最有效的措施。市残联通过“聚力创新抓年审 聚焦安置促就业”,实现残疾人就业和保障金征收“双赢”。2018年我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企业405家,同步增长20.53%,按比例安置残疾人1670人,同步增长22.16%,残疾人保障金征缴总收入6099.16万元,同步增长26.27%。从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增幅居苏北首位。

  一、聚力创新抓年审

  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是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和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公开透明做好年审服务工作。一是明确政策口径。每年由市财政、税务、残联联合向社会发布年审与征收公告,明确年审对象、年审要求、征收办法、分档比例和征收标准。二是优化年审服务。指导鼓励企业网上申报,全面推广“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系统”使用,所有企业申请材料,由企业自行将所有原件材料上传至年审系统,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规范服务流程。年审中采取“专人专岗、分段审核”的措施,年审岗位由初审、复审、数据发送分段负责。企业通过网上提交材料后,由初审人员审核材料,不合格的网上退回企业修改,并签署退回意见,通过的企业,由初审通过书面材料的方式提交复审,由复审人员进一步审核,确认无误后,报经部门负责人核查后方可将数据发送税务部门。四是核查问责制度。年审结束后,抽取一定数量企业进行实地考查,核实残疾人的实际情况,有情况不实的,将对照劳动监察法规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理。同时,有违反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将违信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如发现残联工作人员有徇私或失职行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进行问责、追责。有效杜绝了残疾人挂靠、资料造假、虚报达比例等现象,确保年审信息真实有效,为税务部门征收残疾人保障金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二、聚焦安置促就业

  征缴残疾人保障金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残疾人就业,市残联时刻不忘实心,牢记使命,把握好政策设计的出发点,切实结合年审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一是建立“朋友圈”。为加强沟通协调,“让企业少跑路,数据多跑路”,建立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QQ群”,形成了“朋友圈”,保持与用人单位密切联系,确保企业咨询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在“朋友圈”有一定的影响力。利用“朋友圈”及时发布年审通告、补贴政策等信息的同时,寻找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2019年成功举办了2期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92人达成就业意向。二是兑现就业政策。兑现落实《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残联印发宿迁市市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宿残联发〔2015〕32号),对安排残疾人达到1.5%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补贴,对超1.5%的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倍给予奖励。自2015年以来,仅市财政已投入100万对154家单位给予补贴和奖励,进一步提高年审率。三是纳入信用管理。为打造“信用宿迁”,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企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宿信用办〔2017〕6号),将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信用红黑榜,2018年10家单位被表彰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红榜单位,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社会信誉,为我市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暨保障金征缴工作添加助力。

  三、部门联动合发力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涉及财政、税务、残联多方,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工作上台阶。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凝聚共识,同心协力是做好工作的首要条件,多年来,市财政、税务残联始终保持认识、方法、步骤的“三统一”当作工作攻坚克难的法宝。定期组织工作联谊会,互通工作开展情况,面对面解决工作难题。在组织雇主培训班、企业座谈会、政策宣讲会中,邀请各部门进行授课,宣传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对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和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市残联认真梳理年审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力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年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按规矩办理,按制度办事,杜绝人情、利益等对年审工作的影响。邀请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从内心深处提高警惕,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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