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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
2017-11-30 09:46:5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服务对象

1、16至60周岁,无传染性疾病。

2、宿迁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属于肢体、智力、精神、视力的三、四级残疾和残疾类别为听力、言语、多重残疾的残疾人。

3、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和简单劳动能力。

4、城区低收入户(低保户)和全市建档低收入农户的残疾人优先。

5、经服务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对象。

(二)申请程序

1、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残疾人之家”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之家”日间照料服务申请表》。

2、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低收入农户或低保户相关证明原件、免冠彩色近照,到“残疾人之家”审核。

3、经“残疾人之家”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到医院接受体检。

4、体检合格后持证明材料到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5、进入“残疾人之家”享受日间照料服务、参加辅助性就业及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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