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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残联培训中心外租项目招租公告
2018-02-24 17:27:3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本中心接受委托,定于2018年 32日下午15:00时在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五楼会议室对宿迁市残联培训中心外租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情况

编号

租赁范围

面积

(平方米)

年租金底价

(万元)

1

宿迁市残联培训中心二楼餐厅,四、五、六楼西半边客房外租。(本公告反映的有关情况仅供参考,招租项目经营场地情况,以实地展示的现状为准,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有意向承租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勘查。

2274.16

22.8

二、租赁期限:3年,每年租金递增2万元(具体起止日期在《宿迁市残联培训中心外租转让合同》中约定)。

三、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可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具备完全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租赁期内的水、电、汽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支付。

4、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和其建筑结构,装修前必须书面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5、签订租赁合同前必须支付伍万元履约保证金。

6、相关设备由承租人自行采购、安装(设备必须满足宿迁市残联培训中心使用要求,并一次性支付前期承租人(阳光酒店法人)已投入的8.8万元装潢费用),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7、意向承租方须在竞价报名前到现场勘查咨询并取得招租方

现场勘查确认函,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8、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租金每年付一次(每次付当年年租金),采取先交租金后经营方式。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宿迁市残联培训中心外租转让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应按《宿迁市残联培训中心外租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五、公告及报名期限

2018年2月248时30分起至2018年31日17时30分止。

六、报名登记须带材料

1、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竞租承诺函、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2、交纳竞租保证金壹万元(现场现金缴纳)。

七、承租方确定方式

公告期满,交易代理人将会同出租方共同确定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根据交易代理人的通知,向交易代理人缴纳保证金壹万元以确认其参与竞租。出租人将视公开征集情况采取适当的公开交易方式确定承租方。承租方中标后放弃租赁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交易服务费用

承租方中标后,须按成交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评标服务费,该费用在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代理人付清。

九、特别提示

1.意向承租人应全面、准确的了解标的现状(可实地勘察、咨询,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1日正常上班时间。)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表明承租人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

2.承租人应认真阅读转让资料,对招租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承租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3.如标的只有一人报名竞租,则该竞租人在不改变招租条件的前提下成为该标的承租人,竞租人不得反悔,如竞租人反悔,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报名地点

交易代理人(洪泽湖西路康庭茗苑南门商铺4楼)

十一、咨询电话

采购代理:0527-84508185(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浍青)

采购人:84357118(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卓娅)

十二、公告未尽事宜以《交易文件》、《交易合同》和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二0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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