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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07-08 15:05:5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1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28日,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自市委巡察市残联工作以来,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推进问题整改作为头等大事、重中之重来抓。针对巡察反馈的25个方面39个具体问题,市残联党组先后专题召开党组会议2次,专题工作会议1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制定整改措施75条,完善相关制度5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3次,细化完善《市残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清单》37项,主要负责人清单12项,班子成员清单各10项。重新梳理排查廉洁风险点13个,制定防控措施44项,每个月梳理重点工作事项不少于20项。目前,巡察反馈的25个方面3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工作的推动下,今年以来,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儿童康复、无障碍环境改造、体育等残疾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中残联、省残联网站以及市内外等媒体进行多次专题报道。

  (一)坚持“从严从快”,自觉扛起责任,在推动整改上狠下功夫

  市残联党组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始终保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建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落实的责任体系,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在巡察反馈意见动员会召开的第二天,市残联党组迅速成立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组动员会要求以党组文件形式下发到全体党员,做到了在第一时间召开全体人员大会进行传达,在第一时间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方案》进行了研究修改,后多次进行充实和完善,制定了75条针对性整改措施。3月26日,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认领、主动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坦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排查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之间互提意见建议8条,制定了整改措施12条。

  (二)坚持“压紧压实”,主动自查自改,在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

  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在市残联党组领导下进行,党组切实发挥了表率作用,统筹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在巡察工作期间,市残联党组一直坚持“即知即改”的原则,两次召开部署会,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漏洞、薄弱环节等反馈给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求在工作中立即改正,对实施方案进行适时完善,对工作措施进行调整充实。在落实整改期间中,班子成员、各个处室直属单位全体人员,按照职能分工逐项细化落实,明确完成标准与时限,逐一落实责任,逐条制定措施,逐项建立台账,逐个对账销号,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党组注重把握整改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周周有反馈、月月有通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了“三个一”: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每周一必须汇报一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各党组成员每周必须分析研究一次整改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亲自督促、督办分管工作的整改落实进度;党组书记每周必须通报一次工作进度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带领带头抓整改、抓落实,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坚持“常改常新”,立足抓常抓长,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

  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立足完善制度抓整改,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建设的轨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修订了涉及财务、固定资产、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5大类103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意识形态清单》30 条、《党建要点》11条。召开党组会12次,理事长办公会3次,工作例会19次。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提前酝酿、提前报送纪检监察组,党组议事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组织召开党支部“三会一课”19次,实现支部活动规范化、正常化。开展“奋进新时代,学习再出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集中学习考试8次,常态化开展每月“工作讲坛”暨“头脑风暴”活动4次,提高了职工业务水平和素质。开展各类工作调研11次,组织开展“四风”检查、财务专项检查等专项自查治理3次,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有效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保证了各项工作规范持续有效开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市残联高度重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真改实改,截至目前,3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满足于读读文章、记记笔记,未能结合残联工作实际进行思考和谋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奋进新时代,学习再出发”主题实践活动,出台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等文件,开展集中学习考试8次;二是出台“学听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体人员参与学习研讨2次;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运用宿迁干部学院、学习强国等载体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目前市残联全体人员完成宿迁干部学院学习及考试任务,学习强国注册率达到100%,学员参学率达到100%,在宣传部组织的集中测学考试中取得平均分98.3分的好成绩;四是开展每月“工作讲坛”暨“头脑风暴”活动4次,各处室结合业务工作开展调研11次。

  2.关于“对《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政策文件没有专题学习和研讨”问题的整改。

  出台《市残联党组2019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学习会。按照计划安排,目前,党组理事会集中学习5次。组织学习《省残联关于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研讨“锻造时代精神,推进六增六强”2次。党组理事会集中开展研讨《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2次。

  3.关于“《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早在2016年8月份就出台了,而我市贯彻落实文件《宿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0)》于2018年11月20日才出台,政策执行明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目前,《实施意见》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待通过后印发实施。二是运用好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信用管理的政策,将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箭鹿集团等9家单位纳入红榜。积极对接中国残联、省残联,提出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管理办法的修改建议并报送市法制办,根据市领导批示,待国家、省相关规定出台后再进一步进行修改。三是开展残疾人托养机构和“残疾人之家”实地指导调研工作,对市区15个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行、资金使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究,在现场会办和领导专项办理后,对需要部门支持的问题形成了系统的政策调整可行性方案,并于3月和4月分别向相关部门汇报协调,争取在市级层面出台补充政策,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全面落实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为全市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新办证残疾人落实即办即入保待遇。目前,已为122685名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5月新增即办即入保残疾人2569人。1-4月已理赔69人次,理赔到账99.1万元。五是会同市扶贫办、民政、住建部门于2019年1月21日联合发文部署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召开全市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现场会,确定2019年1752户改造任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动过程中。

  4.关于“对全市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缺少前瞻性研究,对全市建档立卡持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举办各类培训班邀请中外专家授课。举办全市孤独症、智力康复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内外康复专家来宿对全市孤独症、智力定点康复机构康复师进行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习了解国内外相关康复专业的前瞻性学术动态、先进的康复理念和康复手段,促进康复师提升业务技能,提高服务水平。举办第十六期盲人按摩培训班,邀请省中医院专家为全市已就业盲人举行讲座。安排业务骨干赴广州参加2019年中国(广州)国际家用医疗及福祉辅具展览会,赴先进地区“取经”。二是与省残联、扶贫部门沟通,争取扶贫支持力度,推进扶贫政策的落实。对三大片区残疾人进行重点帮扶,为1516户符合条件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申请免费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每户每年可增收1500余元收入。积极向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争取洗衣机、电饭煲等基本家电共计4637台(件),并在春节、“全国助残日”期间,陆续捐赠给了全市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同时,争取福建日月光辉贸易有限公司向全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捐赠“红牡丹”食用油3800瓶,约合21.2万元。三是积极落实就业优先计划,把培训1000人就业800人纳入市委民生实事,以残疾人就业增收为目标开展一系列就业精准服务:通过年初的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全市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深入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491户,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共524人,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9次,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人数512人,帮助残疾人登记人员实现就业人数103人,帮助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人数98人。联合京东实施“包容美力”计划,为残疾人提供了两期电商客服培训,接受培训的100名残疾人已有56人实现就业,3人继续深造。两项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纳入全市职工劳动技能竞赛目录。四是贯彻落实“12345”建档立卡残疾人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全力帮助残疾人精准脱贫。实施残疾人辅具适配“整村推进三年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推进全市行政村(居)残疾人辅具适配全覆盖,通过精准适配辅具,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目前,全市已经完成609个行政村、6个乡镇“整村推进计划”,累计服务残疾人8786人,适配各类辅具器具10870件。

  5.关于“惠残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大,知晓率不高,政策落实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托养、康复等工作仍然满足于做“盆景”,主要精力集中在市托养中心大楼内的6家民办机构”问题的整改。

  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惠残政策宣传,将宣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宿迁日报、市广电总台深度合作,通过全方位、多媒体、多角度,扩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一是开展庆祝第20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活动,宣传普及“爱耳护耳”科学知识,宣传听障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举办2019年宿迁市“公益助残一日捐”暨宿迁慧灵第十六届“大福·快跑”慈善活动,来自全市各行各业近700名爱心人士、助残志愿者参加活动,通过公益助残活动,呼吁社会各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关爱残疾人,着力营造尊重、平等、理解、包容的助残文明新风。二是建立市、县(区)两级公共交流平台,将全市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之家”服务机构和业务管理负责人分别建立专项交流工作群,及时传达政策,布置工作,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三是组织市级康复专家指导组对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认定(验审)活动,采取现场考察、查阅台账资料、评估康复质量等形式,对机构逐一过堂,通报存在问题,倒逼市区康复托养大楼的康复机构强化竞争意识,规范运行管理。四是严格落实省残联下达我市托养服务工作任务,召开全市教就系统工作会议,指导各地加强业务研究,为县、区工作出谋划策,提出可行性指导性意见和方法;同时利用帮扶走访、人员筛查和公益活动宣传托养服务政策,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公益活动与惠残政策同步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五是与市广电总台、宿迁日报社深度合作,在第29个“全国助残日”期间,借助市广电总台《政务时空》栏目和《宿迁日报》“聚焦脱贫攻坚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专栏,开展了“自强脱贫 助残共享”典型人物系列宣传,鼓励广大残疾人自立自强,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

  6.关于“2018年7月之前,将党组会和理事会合并召开,或以领导班子会和理事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市残联党组议事规则》《市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将党组会与理事长办公会、工作例会严格区分,目前召开党组会12次,理事长办公会3次,工作例会19次,党组议事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

  7. 关于“2018年之前没有召开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也没有传达过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意识形态会议精神”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残联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会上学习传达了《全市党组(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文件精神,对全会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出台《市残联党组意识形态重点任务清单》《市残联关于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相关责任;三是签订意识形态承诺书,全体公职人员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出承诺。

  8.关于“抓残疾人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2015年以来举办的40场培训班均未涉及思想教育内容”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4月12日,市残联举办康复业务专题培训班,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几点思考》等思政教育内容融入培训课程,引导康复老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服务残疾人意识。二是在2019年3月25日、4月20日分两批举办“包容美力”客服培训班、2019年5月27日举办的盲人按摩培训班,以及2019年5月31日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专门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课程内容;三是与市广电总台、宿迁日报社合作,在广电总台《政务时空》栏目和《宿迁日报》开设“脱贫攻坚 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专栏,开展“自强脱贫 助残共享”典型人物系列宣传,鼓励广大残疾人自立自强,引导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抓牢主阵地。

  9.关于“谈心谈话工作开展不正常,对干部职工只注重安排工作,未能深入了解思想动态”问题的整改。

  市残联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及时下发通知,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党组成员及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干部思想动态为主要内容分级分层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意愿诉求和工作及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到了加强思想沟通,激发工作活力的效果,截至目前,完成谈心谈话28人次,实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

  10.关于“肢残、盲人、聋人等5大专门协会未能履行好代表、联系、团结、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职责,只有个别协会开展过1-2次志愿活动”问题的整改。

  今年以来,各专门协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本类别残疾人在重大节日里组织残疾人活动,在活动中扩大社会影响,从不同的角度去宣传残疾人事业,体现残疾人自身价值,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积极性。3月2日,市聋协结合“爱耳日”组织有需要的听力残疾人参与义诊活动;4月23日,与新华书店一同为听障残疾儿童捐赠书籍等。5月15日,市肢协举办全市残疾人书画艺术培训班,邀请市内知名艺术家为我市肢残人书画爱好者授课。5月31日,市盲协举办盲人按摩竞赛,以此为平台促进全市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交流与提升。3月30日,市精协举办“世界孤独症日”公益徒步、5月18日举办“大福快跑”、在助残日期间开展精神残疾人手工艺品义卖等活动号召社会公众接纳包容精神残疾人;5月18日,市智协以“牵着蜗牛去散步”为载体鼓励智障人士亲近自然、融入社会。

  11.关于“2015年和2016年党组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残联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初稿进行讨论研究,同时,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2019年“书记项目”进行了谋划,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出台《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12. 关于“领导班子成员2016、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和2017年度“两学一做”中“五查五改”材料,办公室均批办由他人代写”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办公室均安排党组成员自行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确保真剖析,真查摆、真整改。二是2019年5月29日,市残联召开党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了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为下一步开出高质量民主生活会提供了保障。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市残联党组认真进行了剖析,班子成员也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效果。

  13.关于“2018年之前党支部和党组会的会议记录混淆不清,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学习内容、记录人员高度一致;2015年以来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分别只召开了一次”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扎实开展组织活动。截至目前,召开支部委员会5次,党小组会10次,党员大会3次。二是2019年4月3日传达市委组织部关于党支部星级评定和党员积分管理文件精神,对市残联党支部星级评定和党员积分管理进行动员部署,同时依托“党员e家”平台开展党组织活动,对党员进行动态管理。三是根据康复党小组4名党员先后辞职、调离等实际情况,党支部及时专题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党小组撤销事宜,决定撤销康复党小组,将剩余2名党员并入市残联机关党小组。

  14. 关于“2016年10月20日支部记录显示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但十八届六中全会在2016年10月24日才召开”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要求和学习计划开展党支部学习活动,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活动的开展和会议记录工作。截至目前,召开支部委员会5次,党小组会10次,党员大会3次,开展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

  15. 关于“2016年8月选拔就业处副处长岗位,明确条件‘从事残疾人工作5年以上’,未对人员身份、任职年限等提出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4月16日,市残联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市委“1+7+9”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政治意识,牢固树立政治规矩;二是组织市残联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开展组织人事知识测试,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文件的理解,做到吃得透、记得住、用得准。三是对干部选拔工作档案进行自查整理,确保干部档案完整、规范。

  16.关于“干部提拔任职未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市残联党组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提前2个工作日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请,2019年,已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2次,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17. 关于“2016年8月制定《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审核备案表》,并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实施了民主推荐,也未向组织部门进行报告”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组织人事知识测试,提高市残联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2019年4月22日召开党组学习会,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再学习,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18.关于“2016年8月干部提拔任职缺少考察材料”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将缺少的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并对其他干部档案进行自查完善;二是2019年4月22日,市残联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市委“1+7+9”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相关规定的掌握理解,严格做到按规定执行。

  19. 关于“存在无公函、无来客名单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宿残联办〔2018〕75号)、《市残联关于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以及加班用餐补充规定的通知》(宿残联内发〔2018〕18号),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在此基础上,2019年4月,新修订出台《市残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餐的补充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7号),进一步厉行节约,规范标准。三是2019年5月,出台《关于调整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民主理财小组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8号),加强财务监督和审核把关。四是2019年5月,出台《市残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规定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9号),细化公务接待报销支出环节管控。五是针对“存在无公函、无来客名单现象”,在上级机关和兄弟市残联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中,市残联均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确保手续完备,符合规定。

  20. 关于“违规使用下属事业单位车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宿迁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申请平台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用车的申报与审批工作,业务处室填写申请表,并由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后勤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签批后方可安排。二是修订完善《辅具保障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从车辆使用审批、保障服务范围、加油卡管理等关键环节入手,坚持分管领导审批,切实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管理规范落实。

  21.关于“深入基层调研较少,抓工作多数停留在开会、分配资金和物资上”问题的整改。

  自今年3月份以来,市残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坚持工作部署与工作落实并重,严格遵守为基层减负的规定下,围绕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光伏项目和辅助性就业、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康复机构评定、残疾人之家建设、残疾人教育等工作开展调研11次,加强对日常工作监督指导。

  22.关于“对托养康复机构的服务质量考评,过分依赖第三方,职能处室缺少经常性监督”问题的整改。

  强化职能处室主责主业意识,多措并举,提升对康复托养机构的业务监管水平。一是完善康复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建立“月通报、季考核”制度。“月通报”,即按照省定康复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从今年4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对市直7家定点康复机构实施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突出问题,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季考核”,即每季度组织对市直康复机构进行综合考评、逐一打分,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康复机构绩效管理与拨付康复经费的重要依据,切实改变以往过分依赖第三方的做法。二是自2019年起,托养服务采取市、区两级业务管理部门与专家组现场考核和不见面不定期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监督,同时指导并要求县区对本辖区内的服务机构也同时开展线上和线下的同步考核工作。截至四月底,开展月度、季度电话调查各1次,调查服务人员517人次。

  23.关于“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过程中,将残疾人辅具使用满意度调查表和辅具发放同时进行,程序上倒置,根本不能掌握使用效果”问题的整改。

  在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做到即知即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2018年底,将过去的“残疾人辅具满意度调查表和辅具发放同时进行”做法,改为“受助残疾人使用适配辅具一个月后,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切实了解残疾人辅具使用满意度情况。2018年共为835名残疾人适配1462件辅具,并于一个月后,随机抽取124名残疾人进行电话回访,满意率达97%,针对4名不满意残疾人提出的问题,责令服务机构进行整改,确保残疾人全部满意。

  24. 关于“就业管理中心凭证显示,列支残联本级六楼会议室器材6.15万元、200把铝合金椅子2.1万元”问题的整改。

  修订财务报销管理规范,2019年5月15日,出台《关于调整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民主理财小组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8号)、《市残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规定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9号),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和审核把关,规范报销渠道和预算支出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列支费用问题。

  25. 关于“市残联与市助残志愿者协会签订的每年15万元左右政府购买服务条款前后矛盾,资金支付也没有严格按条款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招投标管理程序。党组会研究确定了3家第三方代理公司。二是出台《市残联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保证合同合法合规。三是出台《关于调整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民主理财小组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8号)、《市残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规定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9号),加强财务监督和审核把关,资金支付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26. 关于“支付10KV配电工程改造款9.4万元,招标公告内容无开标时间、无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且合同无甲方代表签字”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实施,对需要招投标的项目,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二是出台《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合同审核办法(试行)》(宿残联办发〔2019〕1号),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三是出台《市残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规定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9号),加强财务监督和审核把关,资金支付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27. 关于“存在大额固定资产捐赠无手续,捐赠“残疾人之家”办公设备77.35万元,账面无捐赠手续”问题的整改。

  出台《关于调整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民主理财小组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8号)、《市残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10号),加强财务监督和审核把关,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资产入库、出库管理,明确对已处置的资产进行账面核销时,既要向资产管理部门报送处置结果备案,还应同步做好处置手续账面备查工作。

  28. 关于“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手续不完善,领用人员名单存在同一人签字嫌疑,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明确发放辅助器具时,不识字的受助残疾人,在辅具接收单上摁手印确认,并由村组人员签字证明。同时,建立完善残疾人辅具适配跟踪服务机制,确保受助残疾人能够及时领取相应辅具。2019年度市本级辅具适配“整村推进计划”已经确定计划村,正在开展招投标确定辅具服务机构,将在开展辅具适配时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确保受助残疾人及时适配到相应辅具。

  29. 关于“在残疾人专项经费中列支豫新街道创文工作经费9万元”问题的整改。

  完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出台《关于调整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民主理财小组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8号)、《市残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规定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9号),加强财务监督和审核把关,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细化支出要求和审核程序,从源头上强化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0. 关于“在残疾人康复经费中列支豫新街道创文工作补助2万元,在残疾人就业和扶贫资金中列支创文工作帮扶资金3万元”问题的整改。

  完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出台《关于调整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民主理财小组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8号)、《市残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规定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9号),加强财务监督和审核把关,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细化支出要求和审核程序,从源头上强化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1.关于“拨付残疾人康复经费,拨款附件中无机构申请表、无监护人证明”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不符合规定或财务手续不规范、不完善问题进行梳理,梳理出拨款附件中无机构申请表、无监护人,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出台《关于调整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民主理财小组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8号)、《市残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规定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9号),加强财务监督和审核把关,加强对经费拨付审批、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规范经费拨付和管理。

  32. 关于“拨款附件中明确表示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未开具发票不予支付,而同一凭证下瑞年康复医院和特殊需要儿童康复协会2家民营康复机构却出具白条也能支付”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公平竞争、规范管理”的原则,给予公办、民办康复机构同等普惠待遇,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残疾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完善财务手续,保证康复补助经费及时到位;督促特殊需要儿童康复协会尽快变更机构性质(由社会团体变更为民办非企),开具发票,履行财务手续。目前,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市特殊需要儿童康复协会己由社会团体变更为民办非企。二是出台《关于调整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民主理财小组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8号)、《市残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规定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9号),严格落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核把关,学习财经业务知识,全面了解票据种类,规范加强票据审核和支出环节管控。

  33.关于“既没有按照残疾人数量,也没有按照工作量考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连续4年均按照惯例分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考核制度,建立以残疾人数量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参考的经费拨付工作机制。对宿城区、各功能区2018年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结合各区残疾人就业年龄段人数和实绩承担的工作任务,提出了更加公平合理的资金分配方案。并于2019年5月27日经市残联党组研究通过,报送市财政局审批。二是加强资金分配管理,结合延伸审计、资金绩效预考核和实地考核等工作,以及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对拨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34.关于“2015年和2016年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7年虽然召开了1次专题会议,但仅仅是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2月28日召开全市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下年度工作;二是2019年5月28日,市残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四风”检查发现问题,市残联党组按照分管范围,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截至目前,开展提醒谈话7人次。

  35.关于“2017年以前未见廉政风险点排查资料,2017年把本该由党组牵头开展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交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问题的整改。

  市残联于2019年3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针对近年来因工作内容变化、工作流程简化、承办部门变更、工作机制调整等原因出现的新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梳理,修订出台《市残联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制定44条措施。

  36.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2019年5月27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广泛开展提醒谈话,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四风”检查发现问题,市残联党组成员分别对相关责任人提要求,开展提醒谈话,截至目前,开展提醒谈话7人次。

  37.关于“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对招投标、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康复和托养质量评估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巡察结束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开展监督检查。多次于节假日到市残联开展作风监督检查,协助市残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做到抓在日常、严在日常。二是督促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督促市残联依据“三定”方案,督促印发《市残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列出对招投标、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康复和托养质量评估等岗位风险点清单和重点监督事项清单,有效开展监督执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督促市残联完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度。四是开展家访活动。建立家访制度,定期协助市残联党组对“关键岗位”干部开展家访,上门倾听驻在部门干部和家属的心声,把严管厚爱和组织关怀送到干部家中。目前,已对3名干部开展了家访。五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联合市残联召开市级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深入推动市残联在廉政文化规划设计、措施支持等方面提供指导,进一步推动市残联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六是强化组内学习。围绕“打铁还需自身硬”系列行动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组内“每周一课”学习活动,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学好党纪党规,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

  38.关于“2014年、2017年两任理事长离任审计和‘四风’驻点巡查中发现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至今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完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出台《关于调整市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民主理财小组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8号)、《市残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规定的通知》(宿残联办发〔2019〕9号),加强财务监督和审核把关,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细化支出要求和审核程序,从源头上强化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9.关于“未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市残联2019年度主体责任清单》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二是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不够、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市残联于1月28日召开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题工作会,2月28日召开全市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4月4日组织党员干部赴雪枫公园瞻仰革命先烈,保证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教育活动,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不逾矩。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坚决按照“到位有效”要求,持续从严整改。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抓不放,坚决以上率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有效加以规范,防止反弹回潮。同时,从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入手,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紧盯不放,加大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真正长久见效。

  二是坚决按照“压紧压实”要求,持续落实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方案抓好整改措施具体落实,保证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将利用党组会、工作例会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督促推动工作落实,推进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坚决按照“又好又快”要求,持续推进事业发展。市残联党组将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巡察反馈问题的思想根源和体制机制根源,治标更治本,创新思路举措,形成管长远的事业发展措施。将以残疾人为中心,聚焦突出问题,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残疾人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残联干部队伍,营造团结奋进务实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团结和带领全市残疾人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4357787;邮政信箱:宿迁市滨河路9号(邮编223800);电子邮箱sqcltg@126.com。

  
                                                                                                                                        
                                                                                                                                     中共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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