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学天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标准科普
2021-02-05 15:37: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期,在窗口接待来访者诉求中及12345网络问政平台上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是: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办理残疾人证?据分析,由于现在重大疾病种类较多,很多群众分不清重病和残疾的区别。因此,我们总结了相关残疾评定标准,科普给大家。

  残疾类别分为:肢体,视力,智力、精神、听力、言语、多重残疾(同时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残疾)七类残疾。

  七类残疾按照评定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导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者参与的局限。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下降并且不能矫正或者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正常生活何社会参与。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者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者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者难以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以致影响其正常生活和社会参与。(3岁以下不定残)

  多重残疾,是指存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残疾。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返回顶部
copyright@2014 宿迁残疾人联合会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10092085号
地址:宿迁市滨河路9号(市社会福利院西侧)  邮编:223800
电话:0527-84357830  84357118  邮箱:sqclt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