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疾人就管中心关于对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互查和抽查的通知》(苏残就业〔2015〕19号)要求和全省互查工作安排,8月27日,无锡市、镇江市残联对我市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此次互查活动重点检查沭阳县、宿豫区及市本级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7日上午,在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主任吴长志的陪同下,由无锡市残联就管中心主任朱阳春、无锡市残联就管中心主任舒萌健等组成的检查组,一行7人前往沭阳县进行实名制互查活动。根据《市、县(市)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工作评估表》的具体要求,检查组逐一检查实名制基础台账,并进行随机电话抽查。通过此次互查互动,沭阳县实名制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各项基础台账齐全。截至目前,沭阳县残疾人就业、培训录入率分别达到99.77%、61.4%。
下午,检查组前往宿豫区残联进行工作检查。座谈会上,宿豫区残疾人就管中心主任张强对宿豫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并对宿豫区残疾人就业、培训现状提出发展意见。目前,宿豫区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培训录入率分别达到了100%、29.3%。通过检查发现,宿豫区实名制工作开展得井井有条,各项基础台账一应俱全,各项录入数据也做到真实、完整、及时,较好的完成了残疾人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
随后,检查组前往市残联进行最后的互查活动。根据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工作的要求,我市残联成立了市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实名制工作的开展,我市先后出台了《市残联关于印发全市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的通知》(宿残联发〔2015〕3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作为本地残疾人就业服务重中之重的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来抓。
目前,我市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良好,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数据录入率为103%、培训录入率为44.9%。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年度工作制度、实名制数据季度和年度通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查漏补缺,尽快完善系统实名制信息,确保应录尽录,高标准完成省定目标。
(赵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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