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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
2015-09-23 18:17:13 作者:admin 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近期,市财政局市残联下发通知,将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不变,从201511开始执行。

据悉,此次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的提高惠及约1.3万名重度残疾人,将进一步改善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林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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