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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定政策:新的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标准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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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残疾学生教育补贴标准等事项的通知》,省定残疾学生教育生活补助标准予以调整了,同时对省外高校和省内部属高校就读的江苏籍残疾大学生给予学费补助。

一、补助对象

1.宿迁市户籍,持有江苏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高中阶段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含特教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前三年的学生)。

2.宿迁市生源,持有江苏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高等教育阶段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补助标准

高中阶段每生每学年1500元,高等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2000元。

三、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就读学校证明(或有效学生证),于每年5月10日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江苏省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县(市、区)残联每年5月20日前审核完毕,设区市残联每年5月30日前复审结束。

四、发放时间

县(市、区)残联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年6月底前,由代发银行通过一卡(折)通一次性直接发放给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


请注意:对5月30日之后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于次年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咨询电话: 市残联:84357918

沭阳县:80906602 泗洪县:86289896

泗阳县:80703580 宿豫区:84285887

宿城区:80903007 经开区:88859618

湖滨新区:80986800 洋河新区:8266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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