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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2-24 15:59:2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效,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持续强化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1、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到合法、规范公开。

  2、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政务公开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依法将真实内容在事前决策、事中实施、事后结果的全过程中公开,保证办事结果公平公正,达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的目的。

  3、有利民主监督原则。实行政务公开,把政府应公开的工作内容、办事程序及其结果如实地公之于众,让人民群众来评判和监督,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任务

  1、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应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全面公开。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程序等公开工作,方便广大残疾人办事。

  2、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把“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残疾人工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3、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4、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5、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科室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领导要直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其他领导配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监督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强化责任部门的内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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