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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市残联强作风增效能优服务“双创一争”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4-28 11:49:25 作者: 来源:宿残联发〔2019〕16号 浏览次数:

 

  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市残联强作风增效能优服务“双创一争”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残联强作风增效能优服务“双创一争”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大会和全市目标管理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相关要求,按照市级机关工委统一部署,市残联决定在全会开展强作风增效能优服务为主题的创建群众满意机关、创建效能示范岗、争当勤廉标兵“双创一争”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全会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双创一争”主题活动,着力查找能力素质、服务质量、务实落实、精神状态、责任担当、依法行政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掘、培育和选树一批在改革创新及残疾人脱贫攻坚、就业、康复、托养、文体等服务发展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聚焦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优化服务、严守底线,营造强作风举措最实、增效能环境最佳、优服务形象最好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六增六强”实现“六个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创建内容

  1. 群众满意机关:围绕组织领导有力、品牌理念先进、管理体制健全、群众满意度高4项标准开展创建。

  2. 效能示范岗:围绕行政法治化、服务标准高、便民措施实、精神状态优4项标准开展创建。

  3. 勤廉标兵:围绕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绩突出、担当有为4项标准进行评选。

  创建评选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2019年4月)。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活动进行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分解工作责任。

  2. 组织实施(2019年5月至10月)。围绕能力素质、服务质量等6个方面,开展作风建设问题大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围绕“效能增优强作风、践行‘三真’树形象”主题,结合党员活动日等工作安排,市残联党支部组织开展1次专题研讨,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作风建设重点,在此基础上形成2000字左右学习讨论成果;开展“‘六增六强’我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围绕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五个聚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选树典型对标找差、推动作风建设新提升、探索扶残助残新路子、谋求残疾人事业发展新突破。

  3. 评选验收(2019年11月)。对创建活动进行认真自查总结,根据实际成效,积极申报群众满意机关、效能示范岗和勤廉标兵。

  4. 总结表彰(2019年12月)。市残联将对获得全市效能示范岗和勤廉标兵等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5. 常态推进。探索总结“双创一争”主题活动经验做法,坚持抓细抓常抓长,持之以恒强作风增效能优服务。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双创一争”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全面推进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效的有效载体,强化领导,注重统筹,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开展“双创一争”活动。

  2. 强化督查,动态提升。将各处室、直属单位的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流于形式、推进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严肃问责,并作为目标考核扣分的重要依据。

  3.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依托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支部交流群等载体大力宣传创建举措;积极将创建动态向宿迁机关党建网、《彩话宿迁机关党建》、宿迁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推送。

  附件:“双创一争”创建评选标准

  附件

  “双创一争”创建评选标准

  一、群众满意机关创建标准

  1. 组织领导有力。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创建过程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氛围浓厚,做到有计划、有载体、有成效。

  2. 品牌理念先进。始终把加强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建设作为目标,常态推进“群众满意的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品牌名称、品牌标识、品牌释义、工作用语准确鲜明,传播力强。

  3. 管理机制健全。精塑政务服务品牌,构建办事时限、责任权限、工作流程、工作效能、态度礼仪、廉洁从政等方面的高标准服务规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形成制度完备、运转高效的服务流程和风清气正、政令畅通的良好环境。

  4. 群众满意度高。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组织作用发挥好,干部队伍素质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群众普遍认可,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同行或同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效能示范岗创建标准

  1. 行政法治化。坚持依法行政,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未发生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故意刁难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2. 服务标准高。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轮值、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全面推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办事依据、流程、标准、权限、责任等方面信息透明,实行阳光运转;作风效能建设的内控制度健全,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 便民措施实。对标群众满意、客商点赞,围绕“网上办、不见面、最简便”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创优服务,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构建“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办事模式,全力打造“指尖上、智能化、有温度”的宿迁政务服务,在服务招商引资、支持项目落地等方面成效显著。

  4. 精神状态优。工作人员言行举止礼貌得体、行为规范并亮证上岗;接听电话、接待群众态度热情,解答问题耐心细致、简洁明了;政策熟悉、业务熟练,勤于政务、敢于负责,群众口碑好。

  三、勤廉标兵评选标准

  1. 政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是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是践行好干部标准的表率,明辨大是大非,严守纪律规矩,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作风过硬。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强化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无不良反映和问题。

  3. 业绩突出。率先垂范、开拓创新,坚持用新思维新观念谋划工作,履行职责效率高质量好,岗位建功成效显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得到群众广泛赞誉和拥护。

  4. 担当有为。敢于担当,在推动“六个高质量发展”方面攻坚克难;善于作为,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表现突出。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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