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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关于印发宿迁市残疾人托养 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的 通 知
2022-03-18 15:17: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宿残联发〔2022〕13号
 
 
 
市残联关于印发宿迁市残疾人托养
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的
通        知
 
各县、区残联,开发区、新区、园区政社办(社会事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宿迁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 年)
 
根据《江苏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82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8号)、《江苏省“残疾人之家”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苏残发﹝2022﹞11号)、《宿迁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宿残联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聚焦残疾人民生福祉,加大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持续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开展工作,形成统一协同高效的建设管理服务体系。
(二)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残疾人实际需求为基本出发点,提升基层助残服务的精准性、有效性;引导和增强残疾人的责任感,激发残疾人发展的内生动力,促使其融入社会。
(三)突出重点,惠及全体。以就业年龄段内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对象,突出低保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人等困难人群,循序渐近惠及辖区内全体有需求的残疾人。
(四)规范运营,提质增效。以合理化、规范化要求建设管理服务机构保证其稳定运营,丰富服务内容与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创新实践,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和服务对象需求,形成差异化的发展路径。
三、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残疾人托养工作以残疾人需求为目标,突出重点服务群体,划分标准档次,分类实施保障。持续提升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质效,提高服务供给能力。持续规范“残疾人之家”建设运营,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提升发展定位。持续扩大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覆盖面,提供多元化服务选择。全市2022年托养服务残疾人6200人,2023年托养服务残疾人8000人次,2024年托养服务残疾人10000人次,到2025年托养服务达10000人次以上,基本满足辖区内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残疾人及其家庭满意度达90%以上。至“十四五”末,全市低保、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得到有力保障,逐步扩大到有托养需求的其他残疾人。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两在两同”建新功和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等深度结合,充分利用党建资源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开发党建助残公益项目,盘活各方资源,鼓励有条件的托养机构成立党支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开展“残疾人之家”与基层党组织结对活动,与党群服务中心深度融合,把“残疾人之家”打造成为基层党建助残活动的重要阵地。
(二)优化运营模式。注重区分把握不同类型托养服务模式,细化服务人群、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统筹城乡残疾人托养服务,分类分层、更加精准有效开展服务。各地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适应发展的运营模式。推广“政府搭台、社会组织运作、残疾群众受益”的运作模式,不断提升残疾人托养机构运营活力。注重培育优质的领办承办主体,鼓励服务能力强、管理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的社会助残服务机构跨区域、跨领域承接托养服务,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公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民营机构可根据服务形式、内容、时长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探索开展市场化服务。
(三)推动常态运营。通过“撤并换改”等方式,实现“残疾人之家”点位布局更合理,明确主体责任,在乡镇(街道)全覆盖的基础上,在有需求的村(社区)设立“残疾人之家”服务点,推动“残疾人之家” 服务半径向村(社区)延伸,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项目。强化寄宿制托养机构建设,积极整合医疗、养老服务领域资源,各县至少建成并稳定运行1个寄宿制托养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优先满足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全面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基础服务项目,打造特色服务项目,满足残疾人个性化服务需求。
(四)深化服务能力。按照“基础服务+特色服务+个性化服务”的模式,在统一开展生活照护、辅助性就业服务的基础上,鼓励托养服务机构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特点有选择的开展文体娱乐、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等拓展服务。试点开展大龄残疾人社区化托养服务、“喘息服务”、家庭支持等其他服务。在服务过程中,突出服务特色,激发服务活力,形成服务品牌特色,吸引更多残疾人到机构享受服务,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入,使残疾人托养机构成为残疾人迈出家门、走向社会的桥梁,成为社会公众理解、帮助残疾人的重要窗口。
(五)完善服务网络。建设从上至下、各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服务网络,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能力。将服务网络向残疾人家庭延伸,定期邀请残疾人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活动,经常性了解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对服务的意见建议。设置县(市、区)级资源调配中心,统一资源调配,强化服务;康复中心、辅具适配中心等机构对“残疾人之家”开展社区康复、辅具适配等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和人才培养。
(六)充分整合资源。推广建立助残联盟、党建联盟,发挥当地或临近地区优质企业辐射作用,不断挖掘附加值高、可持续、适合残疾人的辅助性就业项目。加强与政府部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红十字会、基金会等慈善组织,狮子会等志愿组织以及专门协会合作,常态化开展志愿助残服务项目和活动。每个托养服务机构至少对接一支相对固定、相对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七)提高信息化水平。建设残疾人智慧托养平台,加强与省及其他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建立残疾人信息库、服务需求信息库和服务机构信息库,开展服务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实现个人、家庭、托养机构与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提高托养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强化智能技术在残疾人托养服务中的应用,配置指纹打卡、人脸识别、视频监控和智慧手环等系统,提升机构管理服务能力。
(八)规范服务管理。严格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规范运营管理、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考核服务质量。修订《宿迁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实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动态监督管理。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激励机制,健全托养机构评先评优、资金补助制度,完善相关评价和政策标准。加强托养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九)加强经费管理。加大地方经费保障力度,纳入各级财政保障体系,统筹使用中央、省市和各级残联系统各类资金,严格执行各类托养补贴标准,有效整合康复、教就、宣文、维权等资金,向基层“残疾人之家”倾斜、向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倾斜,更好地保障残疾人获得就近就便的各类服务。加大对经费使用管理力度,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收入、补贴发放等做好详细登统计,维护残疾人既得利益。
(十)加大人才建设。大力推进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队伍与服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培训。鼓励托养机构的管理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残疾人之家”管理与服务,积极与人社部门对接,落实好“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政策,优先安置残疾人、残疾人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积极与民政、卫健、文化等部门对接,争取政策保障及相关技术指导,提升专业化水平。
(十一)提升安全能力。出台《宿迁市残疾人托养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配齐配足各类防疫物资。注重抓好消防安全,配备“微型消防站”或其他消防设施。购买机构责任险,为在机构接受服务的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综合险。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饮食安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日常活动安全管理,确保残疾人及工作管理人员生命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2022年4月-2022年6月)。各县区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底前报市残联。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4年6月)。各地根据实施方案,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提质增能。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对托养服务提升行动进行评估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把残疾人托养服务提升行动作为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点项目抓实抓好。让残疾人及其家庭有更好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序时进度,扎实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提档升级。加快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三)加强宣传。各地在推进过程中,要积极总结经验、梳理成功案例,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残疾人托养服务成果,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各地要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定期督办。要完善托养服务综合监管体系,从运营管理、服务规范、服务内容、人才队伍、经费使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
 

 
5-宿残联发(2022)13号-市残联关于印发宿迁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pdf
d7b705d09dcd15d3be8b81a748b40f98.pdf (1.68 MB)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2年 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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