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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加快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而努力奋斗-高晓平理事长在全省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2014-02-28 14:18:23 作者:admin 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同志们:

这次全省残联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残疾人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下面,我代表省残联理事会讲三点意见。

 

一、2013年全省残疾人工作简要回顾

 

2013年,全省残联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残疾人幸福生活推进计划,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残疾人事业实现了新发展。

(一) 两个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两项评估基本完成。完成了对各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审评工作,72个先进集体、26个先进单位和114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有效实施,为1.6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4万余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服药服务;在各地两个体系建设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完成了《江苏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考核指标》评估工作, 两个体系建设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残疾人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低保外重残及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生活救助、低保内重残补贴、保险补贴、无业重残人员护理补贴、教育专项补贴等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的目标;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工作在全省医疗机构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及辅助器具项目在36个县(市)实现了定点机构报销结算;助残福利政策受惠面不断扩大,结合宗教部门开展 慈善宗教周等活动,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捐赠彩电、洗衣机、收音机3万台。残疾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市、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村(社区)苏馨家园建设试点启动;创建16家省级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37家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点)、20家江苏省星级盲人保健按摩示范机构;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全面完成。

(二)三项法规文件全面实施。积极推动《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省残联与省人大法工委共同召开《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印制发放条例单行本4万册,全面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氛围日益浓厚;残疾人重大集访事件得到密切关注和认真解决,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整体推进。全面促进《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召开了全省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下发了《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省级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信息交互平台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实施残疾人就业优先计划,举办残疾人招聘会217场次,新安排30382名残疾人就业,为22089名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总量同比增长12%认真组织国家、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贯彻施行。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单列成章,重点任务、补助标准和保障工程进一步明确,部分政策任务开始实施,特别是提高了进入各类托养机构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标准以及辅助器具适配、无障碍进家庭补贴标准,体现了残疾人服务在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中的重要地位,为未来几年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四项助残新政开始实施。拓宽了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二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政策发放范围,新增6万多名残疾人受益;省政府重点助残实事项目得到较好落实,为2.18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实施了托养机构服务床位补贴制度。省残联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江苏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省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符合省补条件的托养机构给予省级补贴,共向全省1025个机构下发省补资金5060万元。启动了06岁残疾儿童全面免费康复政策。2007开始实施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的基础上,率先将救助面扩大到所有残疾儿童,争取省财政新增资金4000万元,共对近1.5万名0—6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训练;部分地区试点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扩大了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范围。省级财政支持由每年2万户扩大到5万户,各地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配套投入,共为6万户贫困残疾人开展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

(四)四项重点工作成绩显著各级残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新调整理事长43名,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100余名,乡镇在编专职理事长配备率达60%以上;完成各专门协会换届工作,启动全省志愿助残网上注册试点工作;隆重召开了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宁省委常委出席开幕式,省委书记罗志军作重要讲话;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省残联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有序推进。省残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苏省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县残联累计组织残疾人托养机构工作人员培训90多次;安排专项资金支持200多个乡镇(街道)托养机构建设、支持146家托养机构开展残疾人劳动项目。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不断丰富。省残联会同省12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举办放飞梦想全省残疾人摄影展、全省第六届特奥运动会及全省残疾人田径锦标赛;选送12个节目参加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夺得表演特等奖2名、金奖3名、银奖4名,并荣获团体金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残疾人状况统计和监测工作科学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网、助残志愿者网站建设加快,残疾人工作业务信息数据库不断完善,为政策制定和执行评估提供了可靠依据;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研究取得新的成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现在离省定实现全面小康的结点时间不到两年,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仅为社会平均水平的76%,实现同步小康的任务非常艰巨,普及残疾人服务的工作任重道远,各项助残政策落实和规范有待加强。我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2014年残疾人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的重要一年,也是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的关键之年,各项任务十分繁重。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两个体系建设、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为探索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创造了新机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对残联组织改革创新提出了新要求;中国残联和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提出帮助广大残疾人实现同步小康的目标,为残疾人工作明确了新任务。全省残联系统要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改革、服务改革、参与改革,以改革创新精神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攻坚克难、负重奋进,努力实现中国残联和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奋斗目标。

全省残疾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即将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意见,全面贯彻中国残联和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突出改革创新,以实现残疾人与全省人民同步小康为目标,以深化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认真实施残疾人幸福生活推进计划,突出就业优先、健全保障、动员社会,着力增加残疾人收入,着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着力提升残联组织服务能力,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要围绕抓好一项中心任务、完善六项助残政策、普及六项公共服务、推进五项工作创新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动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增加收入

一是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力度。把按比例就业工作的重点转到安排残疾人就业上来,确保完成全年按比例安排5000名残疾人就业的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省贯彻落实中央七部门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意见,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实行岗位预留制度,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优先安排残疾人大学生按比例就业;全面落实《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

二是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通过推动各地建立企业家联谊会、设立残疾人创业扶持基金、实施创业贷款贴息、购置爱心商铺、建立残疾人创业一条街、提供实训基地等措施支持残疾人创业;扶持创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积极争取和开发适合残疾人创业就业的文化产业和公益性岗位,实现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结合,扶持200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公益性岗位就业。

三是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开展帮包带扶等助残活动,帮助1万名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积极扶持有就业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外出务工转移就业,切实提高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率;改革扶贫资金发放管理方法,大力发展残疾人创业扶贫基地,将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补贴、扶贫贴息贷款等资金向6个集中连片扶贫地区倾斜;以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为依据,实行购买服务。

四是大力发展残疾人庇护性就业。鼓励托养服务与劳动就业、职业培训相结合,制定托养机构庇护性劳动项目管理办法;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托养机构劳动项目补贴力度,全面推进劳动项目进入苏馨家园;制定用人单位为托养机构等残疾人庇护性就业单位提供劳动项目、劳动场地奖励补助办法;积极推动试行残疾人庇护性就业单位产品专产专营和政府定点采购。

(二)着力完善六项助残政策,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从建立残疾人生活救助和生活补贴两大制度体系的大局出发,平稳有序地做好低保外重残救助及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生活救助政策管理职能的交接工作;按照省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支持,加强与民政、财政、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政策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登记、变更、发放和监督制度,合理稳妥发放省补资金;促进各地开展将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纳入低保探索工作;建立低保外三、四级无固定收入智力、精神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对低保外轻度残疾人通过扶持创业就业等手段增加收入;对暂时无法就业的轻度残疾人,通过临时救助、慈善捐助、社会帮扶等改善其生活状况。

二是全面落实6岁以下残疾儿童免费康复政策。完成省政府重点助残实事项目,省残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将所有0—6岁残疾儿童纳入免费康复救助,提高救助标准,确保康复时间、提升康复质量;建立各类残疾儿童康复专家指导组,实施定期评审制度;制定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质量标准和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评审标准,明确购买服务标准和流程;对现有定点机构实施重新审核登记,对服务流程、康复效果、经费结算实施科学有效管理;制定免费康复项目和经费标准,在省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落实地方财政配套经费;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自费康复项目的监控管理,履行报批手续,杜绝乱收费现象;试点开展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三是全面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精神药品救助政策。省残联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救助药品以二代抗精神病药物为主,在人社、卫生部门落实医疗保险报销、民政部门落实医疗救助后,对贫困精神残疾人救助药品目录内使用精神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补贴,实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各地要根据省有关部门文件要求,会同民政、财政、卫生、人社部门对贫困精神残疾人进行普查确认,制定规范流程,在现有补贴及省补助基础上,补足配套经费,在医疗定点单位实施诊疗、药品发放一站式服务。

四是全面提高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各地要按照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规划要求,在省补资金基础上,上下联动,拟定提高护理补贴标准方案,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全面落实《规划》中对进入集中托养机构的贫困家庭残疾人、符合居家安养条件的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和进入日间照料机构的贫困家庭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标准。

五是探索建立残疾人住房补贴制度。依据《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中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对重度残疾人家庭予以优惠的规定,加强调研,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推动为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重度残疾人家庭给予优惠,优先安排廉租住房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重点保障已成年但无就业条件、无法成家和依老养残重度残疾人的基本住房权利,推动制定特惠政策。

六是推动建立残疾人辅具补贴制度。根据中国残联六代会和省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要求,推动将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纳入政府补贴范围制度的建立,提高补贴标准,在省补资金的基础上,争取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确保完成5万人(户)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任务;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制定贫困和无业重残人员基本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设施免费配置政策。

(三)着力普及六项公共服务,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一是以拓展社区苏馨家园建设为重点,普及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定苏馨家园购买服务标准和实施方案,鼓励支持爱心组织和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轻度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及爱心人士领办创办村(社区)苏馨家园;进一步加强市、县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建设,创新管理和运行方式,积极推行和完善以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工疗为主要内容,拓展生产项目,建立合理收费机制,促进托养机构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做法;依据《江苏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合理、有序、准确发放残疾人托养服务床位补贴,制定残疾人托养机构设备补贴办法;推行民办社区托养机构省补经费申报制试点。

二是以开展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登记普查为重点,普及残疾人就业服务。全面开展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失业情况调查;推广使用《中国残疾人职业适应性测评系统》,全面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工作;继续推进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对就业、培训和保障金管理等工作实行目标考核,扎实开展残疾人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切实改善对用人单位残疾人的就业服务,鼓励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残疾人就业;进一步规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加强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组织举办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各比赛项目优秀选手集训工作,积极备战2015年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三是以加强制度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普及残疾人康复服务。进一步落实《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办法》,确保全面运行,推动更多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推动落实贫困和无业重度残疾人参保费用的救助补贴政策,确保城乡所有残疾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全面开展对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救助的制度化建设,继续实施白内障无障碍等康复救助工程;进一步规范市、县(市、区)康复中心建设,切实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康复专业化水平,并积极创造条件向成年肢体康复拓展;高度重视残疾预防研究,积极参与配合和牵头组织实施当地残疾预防工程。

四是以贯彻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重点,普及残疾人教育服务。支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各类学校的无障碍环境改造,全面建立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扩大随班就读点,确保残疾人教育零拒绝;协调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龄重度肢体、智力、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推动教育部门实施向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和实施远程教育;做好残疾人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高中大学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发放工作;推动建立残疾大学生免除学费和残疾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政策;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全面实现康教结合。

五是以办好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为重点,普及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市、县要积极举办残疾人运动会,加大年轻残疾人竞技运动员培养力度,省辖市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常备运动队;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和自强健身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机构、进协会,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健身周活动,鼓励和推动各市组织残疾人优秀文艺节目下基层巡演;加强残疾人文化创业示范基地和特殊艺术基地的培育管理;筹备成立省残疾人文化艺术家协会;举办残疾人工艺美术精品展销义卖活动。

六是以贯彻《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为重点,普及残疾人维权服务。建立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向各级人大和上级政府残工委报告执行情况,争取人大、政协开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或视察;组织各类别残疾人开展无障碍环境体验活动,全面推动县级城市和小城镇无障碍环境建设;做好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参政议政推动工作;加强各级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认真处理各类信访集访,预防和及时化解涉残重大权益群体性事件;各级残联把各项助残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维权工作重点,定期通报相关情况,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着力推动五项工作改革创新,激发残疾人事业发展活力

一是充分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增强广大残疾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能力;积极培养和推荐使用残疾人干部;鼓励支持残疾人领办创办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创业基地;加大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力度,省市残联选择条件成熟的专门协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和会员制试点;各级残联带头安置残疾人并安排在重要岗位工作,确保在2016年达到规定的比例。

二是积极推进购买助残服务。各级残联要积极推动将各类助残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大盘子,认真做好承接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相关工作,推动制定购买各类助残服务的目录、规范准入标准;各级残联委托民办机构开展的托养、扶贫、就业培训,特别是残疾人康复,全面实施购买服务;开展社会助残组织孵化培育和管理试点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各级残联要建立各类残疾人服务质量监督评审组织、残疾人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行业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类助残组织机构的业务指导、过程监管、质量评估、行业自律和资金审计,重点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托养和盲人按摩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建立第三方考评机制,促进残疾人服务业有序发展。

四是大力开发社会助残资源。坚持公益化和市场化运行相结合,充分利用和开发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促进残疾人服务业的繁荣发展;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多渠道筹措助残资金和物资,引领民间资本、社会力量、保险行业进入残疾人服务领域;创新社会募捐渠道,积极探索公众募捐、网络募捐方式;各级残联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密切配合,继续实施为贫困残疾人住宅募集基本装修、家居家电活动,开展普查登记,制定任务方案,力争在2015年实现全覆盖目标,切实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品质。

五是不断创新残疾人事业宣传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8.19讲话精神,推动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人道主义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快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和社区苏馨家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加强涉及残疾人事务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加强先进典型和典型案例的深入报道和剖析,客观反映残疾人的诉求和困难;依靠主要媒体宣传平台,注重栏目和内容的创新,全面提升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创编残疾人事业公益广告、歌曲或微电影,着力打造多元化宣传平台。

 

三、切实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

 

认真落实中国残联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履职能力。

(一)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基育人工程为抓手,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残联专职理事长,为乡镇(街道)残联安排工作经费,实行目标考核;制定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鼓励残疾人专职委员领办、创办残疾人服务实体,落实和不断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加强残疾人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全省志愿助残网上注册工作,打造学雷锋志愿服务阳光行动品牌;做好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

(二)强化残疾人工作业务培训。设立省级残疾人工作者专业培训基地,编印通用培训教材,实施残联理事长轮训计划,组织开展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全员培训;各级残联都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和调查研究、信访接待、矛盾纠纷化解等基本办法、技能的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强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管理和残疾人信息化服务水平;有效利用全省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系统,全面推行实名制业务统计,加强数据分析与应用;试行以实名制统计为基础的各级残联业务工作考评体系;改版省残联网站,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残疾人业务网上办理。

(四)强化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紧贴残疾人事业发展改革重大问题开展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完成国家级残疾预防课题和省残疾人事业科学评价体系课题;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反就业歧视、营造人道主义氛围、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培育社会助残组织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加强对残疾人生活状况和小康进程的监测工作,扩大样本量,形成残疾人生活状况年度报告,向政府和各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五)强化残联组织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十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残联系统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密切联系残疾人、开展调查研究和残疾人事业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等制度,加强各类助残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严格标准,进一步规范残疾等级评定和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

同志们,2014年残疾人事业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残疾人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奋力开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为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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