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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启动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保金征收工作
2021-01-29 16:42:5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市残联联合市税务局启动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保金征收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要按在职职工比例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未安置残疾人的单位,不用参加年审,直接到所在地的县(区)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残保金;已安置但未达到比例的,先到残联年审后,根据年审结果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残保金;安置残疾人达到比例的,先到残联年审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缴残保金申请。

  此次年审采取“网上不见面”年审,用人单位自行登录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从业残疾人2020年度残疾人证、合同、社保、工资等年审材料。

  年审截止日期为4月30日,逾期未申请办理年审的单位,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不享受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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