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的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车棚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棚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宿迁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1.2工程规模: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车棚工程。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期:15日历天
1.5支付时间、方式:
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审计后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满半年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及甲供材料款。
1.6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车棚工程,本标段具体内容为车棚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4.2.1小型项目管理师;
4.2.2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需具备B类安全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日上午8时30分至2014年12月6日下午17时30分,至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迁)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508185。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院内
联系人:吴主任
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茗苑32号楼四楼
联系人:裴西红
传真:0527-84508185
电话:0527-84508185
地址:宿迁市滨河路9号(市社会福利院西侧) 邮编:223800
电话:0527-84357830 84357118 邮箱:sqclt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