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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以“零投诉”为标准规范核发残疾人证
2019-07-22 09:06:0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市残联集中办证以来坚持“一个集中,两个规范”核发残疾人证,确保残疾证办理过程公开透明,残疾人证评定结果公正,公平,真正做到零投诉。

  “一集中”就是办证时间和办证人员集中组织安排。集中办证以来,听力、言语、视力、肢体、智力残疾评定时间是每月第二周星期二、精神残疾是每月第二周星期三,将有办证需求的残疾人分别集中在在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宿迁市第三医院进行残疾鉴定。

  “两规范”一是办证程序更加规范,评定过程更加透明。集中办证后残疾人证申领过程更加公开,等级认定更加公正,每个类别的残疾鉴定必须经过评残委员会中对应类别三位以上评定专家同时签字认定,有效杜绝人情证。

  二是档案管理更加规范。集中办证以后,残疾人证办理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每月办证工作完成后,将残疾人证评定档案按照残疾类别,办证时间,所属乡镇(街道)分类存档,以备查阅。

  2019上半年,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和集中办证的相关要求,共办理残疾人证474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81人。残疾人办证工作实现零投诉,零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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