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研讨
以残疾人文化建设助推残疾人事业发展
2013-05-07 08:38:15 作者:admin 来源:市残联 浏览次数:
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是倡导平等友爱、包容互助的和谐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近年来,全市残疾人文化工作着眼于广大残疾人的文化需求,以残疾人文化进乡村、进社区为载体,加强残疾人文化阵地建设,扎实开展文化与艺术作品展、专题征文评选、社区文化周和残疾人文化进乡村、进社区工作,进一步丰富了残疾人文化精神生活,提高了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能力,残疾人文化建设氛围浓厚,特色日益凸显。随着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物质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对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对于推动全市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工作,残疾人工作的各项业务取得长足发展,每年都组织形式多样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多次在全省文艺汇演中获奖。残疾人文化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扎实开展,残疾人文化已经成为展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平台和窗口。目前,从总体上看,残疾人文化建设与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残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难度比较大,内容与质量需进一步充实和提升;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的特殊需求尚未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环境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相对匮乏,特别是农村残疾人文化生活基本空白;残疾人文化创业需要予以特别扶持。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文化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的均等的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江苏省残疾人宣传文化“十二五”发展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投入,以基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以残疾人文化、体育工程项目为载体,坚持重心下移,为残疾人提供基本文化服务;制定特殊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发展,鼓励残疾人文化创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全面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
二、把残疾人文化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局,为残疾人提供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
加强对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残疾人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应切实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其中,给予特别指导和支持,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在项目设计、组织落实过程中,针对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文化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要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或给予优惠,并提供无障碍服务;各级公共图书馆要建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读物及相关设备;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残疾人阅读专柜(角);各级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要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场地,增加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内容;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市(县、区)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争取上级扶持,开播市级电视台 “手语栏目”;推进影视作品和电视作品加配字幕;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要设立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配置文化、体育活动用品用具;各种文化、艺术活动,要鼓励、吸纳残疾人广泛参与,重视残疾人创作和残疾人题材的文艺作品,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特别扶持。
三、针对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文化服务
要按照共建共享的精神,整合各种社区文化资源,鼓励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中开辟残疾人能够便于参与、设施无障碍、场所固定、形式有效的文化活动场所。各级残联和文化部门负责在残疾人日常活动的社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使残疾人能够就近、就便参与。要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按照集中与分散、定期与日常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有利于残疾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残疾人参与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使文化周活动成为广大残疾人展示特殊艺术才能、集中参与文化活动的重要平台。要有效扩大“残疾人文化进乡村、进社区”项目覆盖面。所有乡镇(街道)都要成为残疾人文化进乡村和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达标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残疾人文化活动服务设施建设。
四、引导多种资本投入,积极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
要加强残疾人题材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与出版,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探索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投融资渠道,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扶持以残疾人群体为主要受众的文化企业,落实残疾人文化产业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政策;要积极搭建残疾人文化创业平台,扶持残疾人文化创业发展;要将残疾人文化创业与残疾人自主创业和集中就业有机结合,使之成为残疾人就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残联就业培训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业从业能力的培训;各类产业园区、景区、商区,要为残疾人创造条件,鼓励残疾人发挥特殊艺术才能,积极参与文化创业;对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共同创办或参与人数较多的各类文化创业、工艺美术、特殊艺术等企业、团体,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加大保障力度,推动残疾人文化建设健康发展
财政部门要将包括残疾人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财政支出预算,加大对残疾人文化和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文化出版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图书馆的专业指导作用,指导残疾人更好地阅读学习,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社会服务指导机构要按照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以讲座、交流、培训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指导和服务;各级文学艺术家协会要积极吸纳具备条件的残疾人会员加入,培养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人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文化需求和文化艺术才能的了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持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广泛吸纳各类新闻、出版行业参加,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鼓励、引导社会爱心组织、企业关注、支持、参与残疾人文化服务,共同推进残疾人文化艺术健康发展;积极发挥文化助残志愿者队伍作用,为残疾人参与各种文化活动提供帮助,建立志愿文化助残的协调、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六、加强残疾人文化队伍建设
各级残联进一步充实宣传文化部门的工作力量;基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人员负责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乡镇(街道)残联、城乡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负责联络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积极报考乡镇综合文化、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残疾人文化体育管理人员和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人才、教练员培养培训机制。促进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建设。要扶持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发展,满足各类特殊艺术人才成长成才需要;积极配合省残联做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突出品牌化和连贯性,逐步形成具有宿迁特色的特殊艺术品牌。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返回顶部
copyright@2014 宿迁残疾人联合会  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10092085号
地址:宿迁市滨河路9号(市社会福利院西侧)  邮编:223800
电话:0527-84357830  84357118  邮箱:sqcltg@126.com